2022年5月16日,我处收到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09(莆田福州连接段)萩芦溪大桥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5月2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传真0591-87665700。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省道S209(莆田福州连接段)萩芦溪大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