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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行党政同责 严守耕地红线
日期: 2022-03-25 11:08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浏览量:{{pvCount}}

  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全方位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方面,《实施意见》要求,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实施意见》指出,要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的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做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保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今年建设90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广应用“数字农田”管理模式,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持续推进耕地地力提升工程,完成19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做好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深化农业农村重点改革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研究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晋江、沙县、建瓯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国试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同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在线公开、在线监督。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合理配置。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及现代化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机制。【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陈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