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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全面落实废弃矿山网格化监管和生态修复工作
日期: 2022-06-29 13:16 来源:海峡资源报 浏览量:{{pvCount}}

  6月20日,龙岩市政府印发《全面落实废弃矿山网格化监管和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强调要通过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完善监管机制,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和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该市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废弃矿山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废弃矿山和到期矿山的数量、分布、复绿及非法违法情况,对所有废弃矿山和到期矿山按照关闭取缔时间、到期时间、生产规模、复绿情况等进行详细分类统计核查,建立数据库并实时更新。

  该市要求,各县(市、区)要本着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恢复地貌等“三不留一毁闭”的原则,严格落实煤矿关闭“六条标准”和非煤矿山关闭“五条标准”,确保在今年8月30日前封矿到位。对有擅自启封迹象的废弃矿山,该炸毁的坚决炸毁,该填埋的坚决填埋,废弃矿山硐口砌封使用钢筋混凝土浆砌到位。

  该市强调,各类矿山企业在关闭矿山并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前,应当按规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并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政策性关闭矿山按有关规定办理。

  该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入分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现状,按照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分步实施,认真编制本地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已完成修复治理矿山的监管力度,发现破坏已治理矿山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该市强调,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方式,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图像、无人机巡查等信息化手段,在重点区域、重点矿山等地段安装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对废弃矿山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判、部署废弃矿山整治工作;新关闭取缔的无证非法采矿要及时建档,建立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制度,对复绿到位的矿山进行验收销号。【海峡资源报 吕洪荣 陈庆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