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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解读
日期: 2022-04-19 14:41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pvCount}}

   一、出台背景

  2021515,省安办对我厅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组反馈我厅存在四个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国土空间规划对安全生产的源头把关作用重视不够。2021621日,党组书记陈永共主持召开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自然资源安全工作作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审批对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作用。之后,厅安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下发的多份安全生产文件中部署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对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作用。20219月底,厅权益处、利用处对文件中规定在哪个或哪几个环节(空间规划、用地审批、用地出让、土地供应)实行源头管控和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提出异议。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自20219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2021年省安办对我厅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整改要求,促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我厅起草并多次征求意见后形成了《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将之前作出的关于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

  一是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以安全为前提。在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主动考虑和落实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有关因素和其对安全生产必要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统筹规划危险化学品产业空间布局和危险货物港口布局积极主动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各项专项规划应当与安全生产规定相衔接。在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调查等专项规划时,要与法律法规和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相衔接,在专项规划文本中要有安全生产专项内容。三是在审批和管理中要落实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定。规划选址、规划许可和地、用海、用矿的审批,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生态修复审批和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好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调查等专项规划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四是依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抓好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标落实,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布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区域,积极主动做好“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许可审批服务,邀请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和联合技术服务指导。

  (二)强化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一是实行禁止或限制措施。对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对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和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工程招投标、行政许可审批、行业和职业准入、项目审批、资质审核、授予荣誉、购买不动产、申请财政资金项目等方面实行禁止或限制措施,并且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二是强化监督和执法检查。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监督力度,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检查中,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其执法检查频次等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