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自然资源部的规定,现将《福建省漳平市远安贸易有限公司环闽员当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恒远矿评报采字〔2022〕第02号)、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承诺书和采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计算表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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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2月18日
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委托评估 单位 |
评估目的 |
公示起始日期 |
评估值 (万元) |
基准矿价计算值(万元) |
附件 |
福建省漳平市远安贸易有限公司环闽员当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长沙恒远矿业评估事务所 (普通合伙)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采矿权 出让收益 |
2022年 2月21日 |
4894.62 |
4183.62 |
评估报告、计算表、参数表、承诺书 |
福建省漳平市远安贸易有限公司环闽员当煤矿采矿权出让基准价计算表
序号 |
矿种 |
可采储量 |
单位 |
发热量(MJ/Kg) |
基准价 |
修正系数 |
出让收益 |
||||
(元/吨·原矿) |
基准价(万元) |
||||||||||
δ1 |
δ2 |
δ3 |
δ4 |
δ |
|||||||
1 |
煤 |
4921900 |
吨 |
25≤Q<28 |
8.5 |
1.0 |
1.0 |
4183.62 |
|||
合计 |
4921900 |
4183.62 |
|||||||||
注:δ1为矿石品级系数、δ2为开采方式系数、δ3选矿回收率系数、δ4区位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