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5-01196
  • 文号: 闽政海域〔2025〕4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9-28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2#泊位工程变更用海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10-20 09:13

福清万业港口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2#泊位工程”变更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2#泊位工程用海的批复》(闽政海域〔2018〕11号)基础上变更透水构筑物和港池用海,变更后用海面积为19.9819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5.3741公顷、港池用海14.6078公顷(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变更后,项目海域用途、用海类型、用海期限等保持不变,仍按原批准文件执行。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1.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2#泊位工程变更用海后(福清市海域)宗海界址点坐标

2.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2#泊位工程变更用海后(福州市长乐区海域)宗海界址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2#泊位工程

变更用海后(福清市海域)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编号

纬 度

经 度

编号

纬 度

经 度

1

25°41′00.843″

119°34′18.559″

11

25°41′05.063″

119°34′17.827″

2

25°41′03.874″

119°34′32.298″

12

25°41′05.178″

119°34′17.522″

3

25°41′07.753″

119°34′31.335″

13

25°41′05.457″

119°34′17.135″

4

25°41′07.662″

119°34′29.892″

14

25°41′04.801″

119°34′17.311″

5

25°41′07.661″

119°34′29.891″

15

25°41′04.842″

119°34′17.485″

6

25°41′06.250″

119°34′23.493″

16

25°40′49.415″

119°34′21.629″

7

25°41′06.292″

119°34′23.429″

17

25°40′52.480″

119°34′35.680″

8

25°41′05.886″

119°34′21.694″

18

25°41′03.426″

119°34′32.739″

9

25°41′05.414″

119°34′19.583″

19

25°41′03.362″

119°34′32.425″

10

25°41′05.089″

119°34′18.184″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码头、引桥

透水构筑物

1-2-…-14-15-1

5.1229

港 池

港池、蓄水

16-17-18-19-2-1-16

14.5937

宗 海

16-17-18-19-2-3-…-15-1-16

19.7166


附件2

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2#泊位工程

变更用海后(福州市长乐区海域)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编号

纬 度

经 度

编号

纬 度

经 度

1

25°41′03.874″

119°34′32.298″

6

25°41′07.678″

119°34′29.968″

2

25°41′03.941″

119°34′32.601″

7

25°41′07.662″

119°34′29.892″

3

25°41′05.311″

119°34′32.257″

8

25°41′07.753″

119°34′31.335″

4

25°41′08.901″

119°34′31.356″

9

25°41′03.362″

119°34′32.425″

5

25°41′08.553″

119°34′29.736″

10

25°41′03.426″

119°34′32.739″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码头、引桥

透水构筑物

1-2-…-7-8-1

0.2512

港 池

港池、蓄水

9-10-2-1-9

0.0141

宗 海

9-10-2-3-…-8-1-9

0.2653

抄送: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东海局,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

源厅、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

局,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福州市、福清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福州市、福清市、长乐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5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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