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全市16个县级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批复工作。
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划定各县(区)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范围,进一步调整优化开发布局,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底启动,经过准备、前期、编制、征求意见、预审、报批、公布实施等7个阶段,现工作已全部完成,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印发公布实施。按照规划,至2025年底,漳州市采矿权总数量不超过80个,探矿权总数量不超过26个。
截至目前,漳州市共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矿产43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12种、非金属矿产30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方欣 陈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