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兹有莆田市龙源(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落浔岛,用于莆田石盘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岛总面积0.8338公顷。用岛方式为中度利用式,用岛类型为可再生能源用岛,项目用岛期限18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凡对该申请有异议的,以及当事人或利益相关者有提出听证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它书面材料向我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并放弃权利,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联系单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电话:0591-87660050,传真:0591-87665700,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邮编:350002。
附件:用岛位置及范围顶点坐标图示(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5月19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