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科技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鼓励相关单位争创优秀国土空间规划科技成果,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一届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973号]精神,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学会拟开展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推荐工作,两项工作合并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评选推荐范围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管理创新实践、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等。申报成果应是“多规合一”改革后,评审通知印发前完成并组织实施产生显著效益的项目。
重点推荐发挥“多规合一”技术和政策等优势、有效解决问题、创造价值、推动行业发展、促进空间治理现代化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二、奖项设置
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优秀科技成果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50%。不收取参评单位和相关人员任何费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优秀科技成果奖评奖标准参照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标准设置,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对优秀科技成果奖获奖单位和主要完成人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由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推荐报送参评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
三、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可作为申报主体。申报工作由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原则上按照项目所在地进行申报。
2.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及相关直属部门、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土空间规划方向的科技创新平台、国土空间规划科技创新团队。
3.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申报违法违规和违反“多规合一”改革要求的项目。涉密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脱密后再申报。违反上述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4.每个申报项目主要编制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由国务院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25人。申报项目为国土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类项目以及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要求注册规划师实际参与编制的专项规划项目,排序前三分之一的主要完成人应至少有1名注册规划师,且主要完成人中的注册规划师数量不应低于2名。
5.申报工作由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按照项目所在地原则进行申报,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乙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项,其他机构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若优秀项目较多可以适当增加申报数量。
6.申报项目按规定在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凡存在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成果不得申报。
7.由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各单位要对项目完成单位次序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并形成“项目联合完成声明”(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优秀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技术奖,请于2025年10月17日前按附件要求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
联 系 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18850495257
报送邮箱:fjsgtkjghxh0401@163.com
附件: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
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
一、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基本情况、项目介绍、应用情况和效益、主要完成单位分工情况说明、主要完成人情况、境外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评价证明。
二、报送文件均为PDF格式,按照“项目名称-表名-附件名称(如有)”方式统一命名。
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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