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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首创“田长制”保粮食安全
日期: 2021-08-17 17:59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浏览量:{{pvCount}}

编者按:

  近年来,我省各地在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自然资源厅从创新性、代表性等角度首批选取4个典型案例,供相互学习借鉴,以推动全省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宁德市首创“田长制”保粮食安全

  一、背景情况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安定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2021年6月,宁德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在全省率先建立“田长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二、主要做法

  (一)分层设置,构建网格体系。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乡、村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设置网格,设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分别由各县(市、区)长、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涉及国有农用地的,由单位法人或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田长,层层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二)统筹协同,形成耕保合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各级田长负责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三级田长每周开展一次巡查;市、县(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各级执法机构和乡镇有关部门与区域田长积极对接,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切实形成耕地保护管理合力;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未整改到位的,相应增加下一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核减补充耕地指标。

  (三)资金保障,激励先进典型。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不低于500万元资金,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涉农资金,保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与修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地力培肥、耕地保护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修复等;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安排耕地保护激励奖励资金,激励先进典型,并参照村级协管员标准给予三级田长补贴。

  (四)健全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将“田长制”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粮食安全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监督。

  三、取得成效

  宁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自2020年探索试推广后,各县(市、区)长、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时刻当好耕地的“守护神”,构筑“共同防线”守护 “饭碗田”,宁德市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根据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宁德市实有耕地面积高于省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2020年度补充耕地、补充水田及旱地改水田任务均超额完成,完成率位居全省第2位。在此基础上,2021年宁德市总结经验,制定下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构建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并进行全面推广。【福建自然资源公众号 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