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正式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要求各地通过科学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落实4.5万亩补充耕地任务。其中,4万亩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落实,0.5万亩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落实。
省政府要求,要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全省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
认真落实年度任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至所辖各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规范项目实施,严格全程监管,加强考核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科学实施补充耕地
要统筹利用各类相关资金,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选址管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在实现良好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
加强新增耕地管护
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六个严禁”、耕地“进出平衡”等要求落实到位。
严格任务考核奖惩
要按照规定严格核实认定新增耕地,加快入库进度,做到“地、数、图”一致,确保位置准确、数量真实、质量可靠。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追加相关地区下一年度相应补充耕地任务。【厅耕保处 李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