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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简化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审批
日期: 2023-05-09 09:44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浏览量:{{pvCount}}

  日前,龙岩市政府出台《龙岩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以进一步简化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审批层级,提高地方项目用地自主权和审批效率,切实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方案》指出——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用地报批材料进行组卷、初审,经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会审,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并起草用地批复文件代拟稿,在县(市、区)完成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相关规费缴交后,报市政府审批。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批准情况,及时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系统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方案》明确——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并对各县(市、区)申报用地进行审查。县(市、区)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统筹实施辖区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组织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用地报批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开展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的组卷、审查、呈报等相关工作,对用地报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兰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