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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群众为历史旧账买单——东山县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纪略
日期: 2023-05-24 16:25 来源:海峡资源报 浏览量:{{pvCount}}

  “以后,我们这个片区孩子上学,再也不用到各相关部门开证明材料了!”日前,东山县西埔镇某小区业主代表一行10多人,专程到东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送感谢信和锦旗。业主代表李女士手握刚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激动地说,她多年的烦心事终于了结,家里的许多事务都可以顺利进行了。

  历史旧账,成群众“烦心事”

  据了解,东山县产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已经有30多年历史。当时的房地登记各自为政,加上相关部门在办理登记时未严格审核把关等诸多原因,造成相当数量的历史房屋登记存在着房地权利人、权利性质、界址、用途相互矛盾,部分房屋登记缺乏规划、竣工验收等材料,以及土地权属来源不完善、超容积率、拖欠税费等情况。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历史矛盾集中爆发出来。由于无法延续登记,登记机构也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影响登记业务开展,也影响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业主频频上访,还引发许多信访和诉讼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调查摸底后发现,全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竟多达3000多宗,其主要症结集中在各机关事业单位建设的房改集资房未完善用地手续、原集体企业建设的住宅小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个人建房土地权属来源不明以及分散登记单证问题等方面。

  对症下药,探寻解决问题“良方”

  东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8年底成立以来,即把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列为重点民生工作来抓,面对不动产登记中出现的种种“顽疾”,该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问计于民、“对症下药”,探索突破困境的“良方”。

  该中心经过深入调查、梳理、归纳,厘清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文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经广泛查阅全国范围已有的相关文件,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021年8月,该县出台《关于妥善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规定使用国有土地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因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整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由于政府或部门、单位等形成的历史原因,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属个人自建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持有房产部门的收件收据),未办理土地证等四类情况可补办不动产权证。《意见》的出台,让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难题有法律遵循、有渠道提交、有途径解决。

  攻坚克难,不动产登记“两手抓”

  2021年以来,东山局和东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一边,东山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不动产登记内部会审制度,集体“会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坚持“一事一议”,按照“能办的马上办、有问题的解决办、违法的依法办”原则,分门别类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截至今年5月初,累计召开不动产登记工作例会20多次,讨论解决30多个不动产登记“疑难杂症”。

  另一边,东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照文件规定的处置原则,着眼群众的迫切需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及时为办证群众答疑解惑。为提高处置效率,该中心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简化办证程序,实行3个工作日内办结制等做法,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效率。针对诸如使用国有土地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因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整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该中心根据《处置方案》的规定,分别对土地性质、使用年限、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和征税额度进行处置,“一揽子”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2021年8月以来,东山局已成功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共522宗,推进19个片区1337户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收取土地出让金1975.9万元,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治好业主多年来未解的“心病”。至今,该局先后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12面和感谢信5封。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着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服务永远不打烊。”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林龙平说。【海峡资源报 林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