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龙岩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规划》是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定时期内该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也是该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保障生态安全、增强生态功能和提升生态品质为重点,在全面分析龙岩市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和主要问题基础上,识别生态修复单元,构建龙岩市“三屏、三廊、多组团”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设置了近期目标年2025年和中长期目标年2035年,分别提出龙岩市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以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主要任务、近期实施计划、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范围为龙岩市行政辖区内,土地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划分成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功能维护与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流域水生态修复、农业空间整治生态修复等五个重点区,规划到2025年实现森林覆盖率达79%、自然保护地面积6.79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0万亩、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36万亩、新增受污染耕地修复面积5万亩,为全方位推动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的新龙岩奠定坚实生态基础。【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杨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