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土地资源配置和管理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多项创新政策,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以低效工业用地盘活为工作重点,探索建立厦门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长效机制。
在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厦门局进一步细化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明确认定流程,量化认定指标。制定《厦门市低效工业用地标图入库标准》,将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产业类型、权属状况、开发利用现状等61个字段信息,形成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数据库,并动态更新数据信息,全面掌握低效工业用地情况。
同时,厦门局不断推进政策体系创新,支持项目地块连片开发、融合发展。对改造规模在三公顷及以上项目的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在整体规划下可跨宗地集中设置并整体计算配建指标。允许改造项目建设包含设计、研发等软件及研发用途的新型产业用房,实现工业生产与科技研发服务融合发展。允许改造项目建设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5%且不大于7000平方米的小型商业,就近满足入驻企业员工的生活和消费需求。
此外,厦门局还积极探索丰富再开发模式。鼓励权利人按照新的片区产业规划导向,进行厂房新建、改建、扩建等“工改工”提升改造。对有意向但无能力独自开展再开发改造的土地权利人,由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引导、帮助其通过开展联营等形式招引优质企业共同开展再开发改造以及招商、产业运营等工作。鼓励优质企业通过产权过户等方式取得低效工业用地使用权,按片区产业规划导向进行再开发引入新产业业态。鼓励改造主体提前联合招引企业和产业运营商,结合入驻企业对工业厂房的层高、宽度、承重等要求,对改造后的工业生产用房和配套用房实施定制建设,实现工艺设计与建筑设计同步、建筑施工与设备安装同步、工程竣工与投产达效同步,缩短企业进驻时间。【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颜妍 张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