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奋进的浓厚氛围,省自然资源厅在各地报送的案例基础上,形成了一批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改革政策举措、强化便民利民、提升保障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其中,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5地区的案例入选优秀案例。
本公众号推出《优秀案例》栏目,介绍其好经验好做法。今日推出厦门市率先推动国土空间信息管理立法。
今年10月,《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厦门市率先推动国土空间信息管理立法,为城市空间治理能力提供制度保障,对全市国土空间信息管理意义重大,将全面加强国土空间信息专业统筹及规范管理,有效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一、工作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对形成统一的数据底板及跨部门的数据协同提出更高的要求,厦门市“多规合一”改革实践也证明空间数据的统一汇聚管理对辅助政府高效决策、助力审批提速、加快项目落地具有重要作用。今年3月颁布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虽然为加快全市公共数据汇集、共享、开放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尚无法满足目前国土空间信息应用需要,或将影响政府决策水平及行政审批管理效能,在此背景下,数据统一汇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为破解此类问题,2021年起,厦门开始探索国土空间信息管理立法工作,通过立法规范国土空间信息的定义、标准、汇聚及应用等内容,全面加强国土空间信息专业统筹及规范管理,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增强城市空间治理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思路做法
(一)科学论证,率先提出国土空间信息定义。针对当前“国土空间信息”定义不清、分类不明、制约空间信息管理等问题,厦门市依据上位政策及实践管理经验,科学论证并创新性提出国土空间信息定义。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三定”职责方案,将国土空间信息具象化表述为“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国土空间实体”,实现国土空间信息概念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变,便于公众理解;二是根据实践管理工作需要,将国土空间信息表述为全周期覆盖调查监测、评价确权、规划审批、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等过程的信息;三是根据国家标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以及省级标准《福建省自然资源空间数据目录体系》,将国土空间信息分类为现状信息、规划信息、管理信息以及其他综合性信息,明确国土空间信息的分类,易于管理。
(二)优化机制,促进国土空间信息高效汇集。一是建立国土空间信息清单制度。主动与《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衔接,针对暂未列入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的国土空间信息,由厦门市资源规划部门根据履职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国土空间信息清单,明确需汇集的国土空间信息种类,确保国土空间信息清单与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形成互补,动态更新。二是明确“两库”作为国土空间信息汇聚载体。按照国家建设“基础库”和“专题库”两类数据资源库的要求,同时与《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衔接,约定各部门应按照国土空间信息清单向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专题数据库归集国土空间信息,经数据处理后统一汇聚到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三是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厦门市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对国土空间信息开展核实校验、清洗加工、应用服务等数据处理活动,其他部门应实时更新、汇聚国土空间信息,提高国土空间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规范标准,提升国土空间信息成果质量。为解决国土空间信息种类繁多,且存在不同时期的信息标准不一、坐标系不一、空间互相矛盾、质量参差不齐、共享应用难等问题,《规定》明确由资源规划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国土空间信息标准规范,政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按照国土空间信息标准规范汇聚国土空间信息,将有效提高汇聚效率,保障汇聚信息质量。经统一标准规范汇聚的国土空间信息,有利于资源规划部门快速对国土空间信息开展核实校验、清洗加工、应用服务等数据处理活动,统一全市国土空间底图、底线和底数,构建全市各部门共同使用的城市空间基础数字底座,充分发挥国土空间信息融合应用能力。
(四)盘活资源,发挥国土空间信息应用价值。盘活国土空间相关信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提出国土空间信息应用方向及要求。一是拓展政府决策水平提升应用。明确政府部门应当拓展空间治理场景,推进实景三维应用与发展,促进国土空间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服务、运行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促进政府决策更加科学高效。二是注重部门审批效能提升应用。明确厦门市资源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各部门,为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生成策划以及时空变化动态监测等提供准确完整的国土空间信息支撑,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三是挖掘社会普惠应用场景。明确厦门市资源规划部门应当推动国土空间信息数字化普惠应用,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在政务办理、产业投资、休闲生活、交通出行等方面,为社会公众无偿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成效
(一)为加快和完善城市“一张蓝图”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厦门市汇集形成包括现状、规划、管理、社会经济、互联网+大数据、部门共享等6大专题647个图层,现状及规划手工三维模型数据约700平方公里,倾斜摄影模型数据约500平方公里的二三维一体的“一张蓝图”,为全市各类平台提供统一的空间数据服务和应用组件,支撑全市空间治理能力的提升。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已策划生成项目8571个,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9%以内,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有力支撑政府部门信息应用和决策,通过部门空间信息共享,推动精准招商及民生补短板工程。国土空间信息管理立法将进一步促进国土空间信息高效汇集,促进政府管理服务效能再上新台阶。
(二)为公众提供更多样化空间信息服务。通过立法促进国土空间信息数字化普惠应用,在政务办理、产业投资、休闲生活、交通出行等方面为社会公众无偿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如推动闽政通、微信公众号等项目审批申报等便利化查询;对外发布招商地图、招商网址、招商手册、手机APP;提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耕地资源、林地资源、水资源、海域海岛资源,以及白鹭、白海豚、栗喉蜂虎等动植物科普服务指导;提供导航APP、线上展览馆、城市三维仿真等应用服务,提高公众生活便利度。目前,厦门市公共地理信息平台是其他专业信息空间定位、集成交换的基础,为全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50多个信息系统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成为部门和民众使用频率较高的地图服务工具之一。此外,在公众交通出行上,利用国土空间信息、人口、交通运行数据等为全市节假日交通情况提供出行报告,为改善城市交通情况提供决策支持。
(三)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借鉴,助力国土空间信息应用发展。在《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总体框架下,厦门市创新探索国土空间信息管理立法工作,采用“精细化”立法,直击国土空间信息定义不清、难以汇聚、标准不统一、应用不足等难点痛点,进一步开展制度设计,提出立法解决方案。作为一部操作性强的地方立法,一方面有利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完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另一方面能实现国土空间信息管理的特殊需求,充分发挥出国土空间信息服务城市空间治理和服务公众的能力,释放国土空间信息价值,为其他地市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厦门样本”。【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