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总结推广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等地推进土地复合利用典型经验。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行土地复合利用,以破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向内涵集约型转变。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在产业用地弹性规划、混合用地管理、用途合理转换、功能兼容互换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在弹性规划管控方面——
厦门市创新规划管控方式,出台《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探索建立“刚弹结合”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方式,通过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划定混合用地,灵活调整单个地块的规划指标,科学配置产业、生活、公共服务等功能,实现多种业态合理布局。
在混合用地管理方面——
福州、厦门、漳州、莆田等地出台专项管理细则,明确混合用地的适用范围、比例要求和管理规则,为产业功能融合提供政策支撑。如莆田市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允许改造项目建设包含设计、研发等研发用途的新型产业用房,实现工业生产与科技研发服务融合发展。
在土地用途转换方面——
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地围绕存量用地提质增效,通过打通用途转换通道,允许符合条件用地在不同用途合理转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如泉州市晋江、泉港等地出台文件,明确已纳入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的工业(仓储)用地,允许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申请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金融等不可分割销售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品住宅除外)。
在建筑功能兼容互换方面——
福州、厦门、漳州等地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转换调整建筑功能,探索建筑功能在不同存量空间的有序兼容转换,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如漳州市发布《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清单》《关于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清单的补充通知》,打破传统功能限制,允许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的建筑,可调整互换商铺、健身房等商服用途,丰富城市服务供给。
在地下空间统筹开发方面——
福州、厦门、漳州等地探索制定支持政策,推进地下轨道交通、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如福州市出台《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用途、登记方式、出让底价确定原则等。 【供稿:厅利用处 海峡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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