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强空间布局引领和自然资源要素配置,支撑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在正向优化标准下,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三条控制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规划分区、中心城区用地用海规划布局、城市重要控制线具体用地布局、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等开展动态维护。
高位推动
厅领导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多次召集规划、管制、耕保、海域等业务处室研究相关政策,用好用足政策红利,统筹推进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等相关工作。召开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对接会,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存在问题和困难,与地方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召开发改、工信、交通等省直主管部门工作对接会,介绍当前规划动态调整政策利好,共同谋划重点项目要素保障。
政策先行
在自然资源部两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相关政策口径》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厅印发《福建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福建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手册》等,明确推进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任务、相关规则、成果形式、报批程序、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就各地关心的问题统一政策口径。
创新服务
省厅发挥“山海协作”优势,以福州、厦门、泉州为主,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支援其他地市高质量开展规划动态调整。成立以行政管理人员、技术审查人员为主的分片服务工作组,强化政策指导、业务培训、问题解答等。整理下发基础数据,确保数据上下贯通、标准一致。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统筹推进全省规划维护工作。
下一步,省厅将持续完善相关政策,不断优化工作模式,以更高要求、更实举措,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全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厅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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