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池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适用于全市补充耕地指标、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储备、调剂、交易及对应资金的全流程管理,有利于精准配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资源。
《办法》明确:
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建设全市统一指标管理平台,统筹管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储备、调剂、借用与监管;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资金预算、专户监管与绩效评价。创新设立了区级指标池库存三级预警机制,按库存与年度需求比例划分为绿、黄、红三级,明确不同预警等级的指标补充时限。
市资源规划局对市、区存量指标和新增入库指标进行统一统筹调度,保障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建立市级、区级两级指标池,实行分级管理、市级统一统筹调度,项目优先使用本区指标。指标跨区调剂须通过市级平台统一申报办理;确需临时借用指标的,须在6个月内足额归还,逾期将暂停该区指标调剂资格。指标调剂价格遵循历史价与市场价就高原则,切实保障指标调出方合理收益。
市资源规划局各分局应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借用、归还台账和资金往来台账,跟踪指标流转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收支清晰可追溯。预算主管单位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资金的项目,市资源规划局及其各分局可暂停相关项目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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