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发布《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共富林场”模式的指导意见》,着力探索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的“龙岩实践”。
“共富林场”并非具体林场,而是一种制度创新和发展方向。其核心路径包括,主体联合:鼓励国有林场、村集体、家庭林场、林业企业、林农等多元主体联合发展,优化要素配置。资源联营:通过入股、流转、托管等方式,推动林地集中连片经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产业联动: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碳汇交易等新业态,延伸产业链。利益联享:建立“租金+股金+薪金+红利”多元增收机制,让林农共享发展成果。风险联控:构建政府、金融、保险、林场多方风险共担机制,增强抗风险能力。
《意见》部署了8项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推广上杭收益权量化、武川有偿退出、新罗林下空间经营权证等典型做法。
二是促进产业多元发展:构建“林上固碳、林中育材、林下生金、林边畅游”立体格局,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三是培育经营主体:支持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主体发展,推动龙头企业联农带农。
四是推动规模经营:鼓励林地流转、林票碳票“两票联动”机制,实现集中连片经营和收益分红。
五是完善利益分配:推广“四有”机制、“6428”分配机制,建立“保底+分红+劳务+返利”四维分配体系。
六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引入博士服务团、科技特派员,设立共富林场风险基金,开发碳汇信贷、特色保险等金融产品。
七是优化政策项目服务:整合涉林政策,搭建“e林通”等服务平台,推行“共富林场”标准地模式,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
八是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林权数据整合,建立“林区枫桥”矛盾调解机制,化解权属纠纷。【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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