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
《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落实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制度体系的若干措施》,围绕摸清家底、健全产权、强化保护、高效配置、监督考核、组织实施6个方面,提出31条具体措施。
《措施》以
“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为主线
结合八闽山海实际
重点在五个方面推进
不断取得突破
家底“摸得更清”
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统筹开展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持续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监测、动态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推进新一轮海洋综合调查、建设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和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核算制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项清查试点,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年度更新制度,按时序完成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并全面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常态化编制制度。
产权“立得更稳”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用益物权等权利体系,探索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体系,构建无居民海岛权利体系;加快推进69个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深化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激活福建林改“二次红利”;严格落实“权证分离”制度,完善矿业权出让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机制,妥善做好矿业权新旧制度衔接。
保护“做得更实”
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强化“三区三线”管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探索建立大陆自然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机制;同时,优化自然资源资产处置管护机制,科学编制储备计划、规范开展储备土地入库、推进储备土地有效开发利用,并全面加强土地储备监管探索专业运营。
配置“放得更活”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市场制度和规则,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强化矿业权市场化配置、逐步提高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水平;构建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新模式新路径,创新组合供应模式、规范组合供应实施、探索组合配置收益按资源种类核算模式。
监督“考得更严”
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督,建立省市县三级资源清单管理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统一报告制度,全面规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强化人大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开,让自然资源资产“晒在阳光下”。
《措施》强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运用“一张图”等数字化手段,推动数据互通、业务互联,结合八闽山海实际积极开展差别化探索,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厅权益处 海峡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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