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自然资源是形成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物质基础。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聚力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助力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资源和空间基础
(二)严格自然生态保护空间底线约束
健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仅允许符合管控要求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着力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对耕地和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
(三)实施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厚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绿色底色,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围绕重要流域和自然地理单元,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做强做亮“中国山水工程”品牌,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加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恢复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推进边生产、边治理,促进绿色矿山建设。陆海统筹推进近岸海域与入海河流协同治理,加强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三、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资源要素供给和配置效能
(五)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整体配置和高效利用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按照公益性、经营性等特征,分类划定储备片区、配置单元,统筹谋划自然资源资产储备、配置、价值实现、收益管理等内容。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反馈和协同,根据配置方案编制实施计划,结合落实详细规划有关规划用途、开发强度等要求,明确自然资源资产配置的时序、方式、规模、用途等,引导自然资源资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探索通过收储、租赁、置换和入股等方式,形成主体明确、边界清晰的自然资源资产组合标的,推动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促进资产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制定自然资源资产整体评估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估价体系和市场交易规则。探索通过有偿使用合同、监管协议等方式,落实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条件、产业准入标准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等,并统一纳入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管理。
四、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
(七)健全生态补偿赔偿机制
立足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各地探索生态空间综合补偿模式,系统谋划同一生态空间中并存的各类自然生态要素,稳步推进各类生态补偿资金统筹使用。推动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保护情况作为资金分配和奖惩的重要因素。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的发现、核实、索赔和报告机制,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
(八)构建生态产品产业化经营开发机制
科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动产业化经营,培育绿色新动能。依托洁净水源、清洁空气、适宜气候等自然本底条件和优美自然风光,从事生态旅游、康养、体育等产业开发。发掘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态牧场等绿色产业。利用地质遗迹、地热、矿泉水等特色资源,建设地质文化村和相关产业。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等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鼓励自然资源富集、生态产品生产能力较强的地区,探索建立全要素、全产业覆盖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运行机制,促进产业与生态融合发展。
五、组织保障
自然资源部
2024年12月4日
【自然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