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渔业主管部门:
今年9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养殖用海调查方案>和<全国养殖用海调查技术规程>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654号),部署开展全国养殖用海调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通知要求和省政府批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自然资源厅、海洋渔业局制订了《福建省养殖用海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沿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养殖用海调查工作。
联系人:省自然资源厅,陈凤霖,联系电话,0591-87660802
省海洋与渔业局,陈曦飞,联系电话,0591-87878695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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