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3-01206
  • 文号: 闽政海域〔2023〕3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3-12-08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苔菉上塘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用海的批复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3-12-19 15:13

  连江县现代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连江县苔菉上塘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连江县苔菉镇上塘村东侧0.4851公顷海域,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1252公顷、港池用海0.3599公顷,用于建设连江县苔菉上塘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连江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连江县苔菉上塘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宗

  海界址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连江县苔菉上塘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

  整治维护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20°0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6°20′46.884″

119°55′19.879″

5

26°20′44.980″

119°55′19.443″

 

2

26°20′46.559″

119°55′21.642″

6

26°20′44.583″

119°55′21.562″

 

3

26°20′47.355″

119°55′21.825″

7

26°20′46.492″

119°55′22.002″

 

4

26°20′47.685″

119°55′20.062″

       

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码头

非透水构筑物

1-2-3-4-1

0.1252

 

港池

港池、蓄水

5-6-7-2-1-5

0.3599

 

宗  海

5-6-7-2-3-4-1-5

0.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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