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护岸外边坡工程”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东侧5.4651公顷海域,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于建设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护岸外边坡工程(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用海期限至2066年4月21日。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护岸外边坡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护岸外边坡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 中央经线=119°00′E)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5°26′21.384″
119°13′14.336″
13
25°26′36.344″
119°13′37.400″
2
25°26′22.325″
119°13′15.796″
14
25°26′36.818″
119°13′37.028″
3
25°26′34.964″
119°13′05.854″
15
25°26′36.298″
119°13′36.226″
4
25°26′33.825″
119°13′04.098″
16
25°26′37.433″
119°13′35.335″
5
25°26′23.443″
119°13′12.269″
17
25°26′37.692″
119°13′35.711″
6
25°26′23.055″
119°13′12.718″
18
25°26′38.443″
119°13′36.142″
7
25°26′23.590″
119°13′13.474″
19
25°26′39.341″
119°13′35.677″
8
25°26′23.177″
119°13′13.709″
20
25°26′42.910″
119°13′32.870″
9
25°26′22.712″
119°13′14.135″
21
25°26′43.424″
119°13′32.121″
10
25°26′22.226″
119°13′14.526″
22
25°26′49.103″
119°13′27.643″
11
25°26′21.859″
119°13′13.961″
23
25°26′48.030″
119°13′25.989″
12
25°26′35.360″
119°13′35.889″
24
25°26′46.731″
119°13′26.942″
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西南侧护岸
非透水构筑物
1-2-3-……-11-1
2.7106
东北侧护岸
12-13-14-……-24-12
2.7545
宗海
1-2-3-……-11-1;12-13-14-……-24-12
5.4651
抄送: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东海局,省政府办公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4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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