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6-00478
  • 文号: 闽政海域〔2026〕2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5-18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港松下港区疏港公路及配套工程(海域段)用海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6-04 10:56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福州港松下港区疏港公路及配套工程(海域段)”用海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关要求和自然资源部备案意见(自然资办函〔2022〕226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牛头湾已填成陆区域,面积6.4157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已填成陆历史围填海),用于建设福州港松下港区疏港公路及配套工程(海域段)(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路桥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用海活动。

五、该项目填海成陆区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和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附件:1.福州港松下港区疏港公路及配套工程(海域段)填海1宗海界址点坐标

2.福州港松下港区疏港公路及配套工程(海域段)填海2宗海界址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州港松下港区疏港公路及配套工程(海域段)

填海1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编号

纬 度

经 度

编号

纬 度

经 度

1

25°44′33.614″

119°36′57.180″

5

25°44′35.959″

119°36′55.999″

2

25°44′52.147″

119°37′7.554″

6

25°44′35.144″

119°36′56.587″

3

25°44′51.941″

119°37′4.723″

7

25°44′34.572″

119°36′56.999″

4

25°44′35.972″

119°36′55.991″

8

25°44′34.328″

119°36′57.175″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 址 线

面积(公顷)

填海1

建设填海造地

1-2-…-8-1

3.8193

宗 海

1-2-…-8-1

3.8193


附件2

福州港松下港区疏港公路及配套工程(海域段)

填海2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编号

纬 度

经 度

编号

纬 度

经 度

1

25°44′3.417″

119°36′39.943″

16

25°44′12.248″

119°36′43.113″

2

25°44′3.961″

119°36′40.588″

17

25°44′12.041″

119°36′43.185″

3

25°44′14.352″

119°36′46.415″

18

25°44′11.847″

119°36′43.129″

4

25°44′14.358″

119°36′46.401″

19

25°44′11.810″

119°36′43.131″

5

25°44′21.710″

119°36′50.516″

20

25°44′11.709″

119°36′43.090″

6

25°44′18.557″

119°36′48.067″

21

25°44′10.665″

119°36′42.792″

7

25°44′17.207″

119°36′47.131″

22

25°44′10.519″

119°36′42.543″

8

25°44′17.200″

119°36′47.124″

23

25°44′10.193″

119°36′42.364″

9

25°44′15.713″

119°36′45.647″

24

25°44′9.103″

119°36′40.842″

10

25°44′15.466″

119°36′44.517″

25

25°44′8.498″

119°36′40.387″

11

25°44′15.284″

119°36′43.689″

26

25°44′7.829″

119°36′40.127″

12

25°44′15.105″

119°36′43.363″

27

25°44′7.708″

119°36′40.103″

13

25°44′14.856″

119°36′42.909″

28

25°44′5.909″

119°36′39.959″

14

25°44′14.674″

119°36′42.776″

29

25°44′3.564″

119°36′39.966″

15

25°44′12.984″

119°36′43.082″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 址 线

面积(公顷)

填海2

建设填海造地

1-2-…-29-1

2.5964

宗 海

1-2-…-29-1

2.5964

抄送: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东海局,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

源厅、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

局,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福州市、

长乐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6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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