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6-00557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19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6-25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水产品交易区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7-02 09:53

莆田市华海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水产品交易区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悉。经我厅组织验收审查,该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水产品交易区项目用海的批复》(闽政海域〔2026〕19号)和海域不动产权证书(闽(2026)秀屿区不动产权第9000013号),项目原批准填海面积0.3479公顷。经验收核查,实际填海面积0.3545公顷。项目填海位置、形状与批准填海位置、形状基本相符(验收后界址点坐标见附件)。

二、请你司按规定补缴超填部分海域使用金(见附件2),到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换发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三、该项目填海验收后,不得改变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附件:1.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水产品交易区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2.补缴海域使用金通知单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水产品交易区项目填海竣工

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5°10′58.258″

119°15′49.113″

6

25°10′59.604″

119°15′49.515″

2

25°10′57.955″

119°15′49.902″

7

25°10′58.520″

119°15′49.030″

3

25°10′57.610″

119°15′50.800″

8

25°10′58.490″

119°15′49.030″

4

25°10′59.485″

119°15′51.657″

9

25°10′58.327″

119°15′49.040″

5

25°11′00.218″

119°15′49.789″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水产品交

易区

建设填海造地

1-2-…-8-9-1

0.3545

宗海

1-2-…-8-9-1

0.3545


附件2

补缴海域使用金通知单

项目

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水产品交易区项目

用海面积

0.0066公顷

海域

等级

用海方式

面积

(公顷)

用海期限

海域使用金标准

海域使用金(元)

缴纳方式

五等

建设填海造地

0.0066

截止2076年4月9日

45万元/

公顷

2970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补缴海域使用金总额

贰仟玖佰柒拾元整 ¥2970元

备注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