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6-00798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2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10-20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12#泊位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10-28 15:06

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12#泊位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悉。经我厅组织验收审查,该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闽政文〔2011〕234号)和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113570023号、国海证113570024号),项目原批准填海面积22.1100公顷、港池面积15.2300公顷。经验收核查,实际填海面积22.1432公顷。项目填海位置、形状与批准填海位置、形状基本相符(验收后界址点坐标见附件1)。

二、请你司按规定补缴海域使用金(见附件3),到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换发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三、该项目填海验收后,不得改变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四、该项目填海验收后,相邻港池面积由15.2300公顷变更为15.2250公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2)。请你司到所在地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港池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1.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12#泊位工程(填

海造地)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2.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12#泊位工程(港

池)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3.补缴海域使用金通知单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12#泊位工程(填海造地)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0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5°11′09.040″

119°00′58.230″

5

25°11′06.403″

119°01′21.976″

2

25°11′06.530″

119°01′21.640″

6

25°11′23.893″

119°01′10.321″

3

25°11′06.282″

119°01′21.756″

7

25°11′15.033″

119°00′54.255″

4

25°11′06.292″

119°01′21.774″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码头、堆场

建设填海造地

1-2-3-4-5-6-7-1

22.1432

宗海

1-2-3-4-5-6-7-1

22.1432


附件2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12#泊位工程(港池)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0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5°11′15.033″

119°00′54.255″

3

25°11′31.542″

119°01′05.221″

2

25°11′23.893″

119°01′10.321″

4

25°11′23.471″

119°00′48.632″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港池

港池、蓄水

1-2-3-4-1

15.2250

宗海

1-2-3-4-1

15.2250


附件3

补缴海域使用金通知单

项目

名称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12#泊位工程

用海面积

0.0332公顷

海域

等级

用海方式

面积

(公顷)

用海期限

海域使用金

标准

海域使用金(元)

缴纳方式

五等

建设填海造地

0.0332

截止2061年

7月22日

100万元/

公顷

33200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补缴海域使用金总额

叁万叁仟贰佰元整 ¥33200元

备注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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