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001-2022-00880
- 文号: 闽政地[2022]65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2-07-20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莆田书峰(大蜚)220KV变电站工程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2-08-03 11:30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莆田书峰(大蜚)220KV变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仙政土〔2022〕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仙游县境内农用地1.30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仙游县书峰乡书峰村集体所有林地1.3094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莆田书峰(大蜚)220KV变电站工程建设用地。
二、仙游县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仙游县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四、仙游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