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001-2023-00323
  • 文号: 闽政地[2023]9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3-03-22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南平建瓯莲花坪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3-04-04 11:37

建瓯市人民政府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南平建瓯莲花坪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瓯政〔2022〕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将建瓯市境内农用地1.0084公顷(其中耕地0.3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建瓯市东峰镇井岐村水田0.353公顷、园地0.5887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66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0084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福建南平建瓯莲花坪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核减01地块面积0.0054公顷。

二、建瓯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建瓯市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四、建瓯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