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001-2023-00377
- 文号: 闽政地[2023]19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3-04-04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紫金山新屋下固体废弃物环保处理系统项目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3-04-19 10:40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紫金山新屋下固体废弃物环保处理系统项目用地的请示》(杭政地〔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上杭县境内农用地32.92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上杭县才溪镇农民集体园地24.2292公顷、林地8.1759公顷、草地0.44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68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2.9216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紫金山新屋下固体废弃物环保处理系统项目工程建设用地。
二、上杭县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上杭县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四、上杭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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