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474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2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6-25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2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7-04 17:09

省住建厅

雷敏委员提出的《关于科学开发利用古村落、古民居文旅资源 让老村庄焕发“时代生机”的提案》(2024229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保护历史文化和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积极配合古村落保护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指导各地在开展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时,一以贯之地践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强化“留根留魂”,通过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突出历史文化要素保护内容,防止大拆大建,延续历史文脉。配合住建和文物部门编制和审查各类保护规划,将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保护范围、保护要求等空间管控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二是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多规合一”要求,针对不同村庄资源特点和地域风貌因村施策,提出差异化的规划编制要求以及不同的规划实施措施。涉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保护类的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将各类遗产保护利用管理要求统一纳入,从土地利用、空间形态、景观风貌等规划管控方面加强保护,防止搞成“两张皮”。三是有序开展数据库建设汇交。配合省文物局、省住建厅先后下发《关于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建设汇交的通知》《关于开展历史文化数据库建设汇交的通知》等,要求各地基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建立数据汇交共享机制。目前,各地在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已逐步建立常态化汇交机制,我厅也及时将住建部门汇交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与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等环节相关联,确保项目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相衔接。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坚持践行历史文化保护理念,积极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为弘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作出应有贡献。

领导署名:洪 榕

联 系 人:丁勤仙

联系电话:0591-87665679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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