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729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4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5-15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施锦山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林耕置换 稳妥有序开展耕地恢复的提案》(2025139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些年,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积极推动耕地布局优化,探索林耕置换,稳妥有序开展耕地恢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一、持续推进优化耕地布局。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24〕34号)要求,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坚持良田粮用大原则,统筹好耕地和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建设,推进“小田并大田”;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山上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果树苗木林茶上山上坡。近些年,省农业农村厅加大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实施土地平整力度,2019年以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土地平整、实现“小田并大田”的面积合计35.4万亩;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五统一六结合”管理机制》,坚持整镇整村推进原则,鼓励整流域整灌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厅印发《关于做好耕地恢复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配合,指导各地协同推进耕地恢复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恢复耕地质量提升;涉及林地的,按照要求明确林地管理边界后,有序推进耕地恢复。
二、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全省18个乡镇和泉州市全域有序推进试点,通过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优化实施区域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积极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以推动形成良田集中、产业集聚、村庄和生态优美的土地利用格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为工作目标,明确实施程序、支持政策、实施保障等。目前实施意见正在报请省政府审议,近期将印发实施。
三、探索林耕置换实施路径。目前国家正在重庆、浙江开展试点,探索推进林耕置换。我厅积极开展调研,会同省林业局研究林耕置换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待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将及时衔接,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林耕置换。
四、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2024年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资标准从2400元提高到3000元。省级制定了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近三年年均安排4亿元补助各地,用于耕地恢复、垦造和耕地保护工作。同时,我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协调省农发行、国开行等,加大对市、县的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在贷款期限、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指导各地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动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大耕地保护投入。
五、持续推动智慧农业发展。我省高度重视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省农业农村厅按照“生产智能化、管理可视化、营销网络化、产品可追溯”的要求,重点选择在茶叶、食用菌、水果、蔬菜、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广智能温室、水肥一体化、远程控制、产品溯源管理等新技术新装备。2024年全省建设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10个、农业网联网应用基地300多个,有力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深入融合。
下一步,我厅将与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密切配合,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恢复,指导各地多元化筹措资金,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持续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魏延明
联系电话:0591-8766399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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