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201-2008-00110
- 文号: 闽国土资综〔2008〕229号
- 发布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08-07-15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闽国土资综〔2008〕229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开发
整理复垦项目耕地等别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中补充耕地等别评定依据、评定原则、评定方法,根据《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07]141号)、《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28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耕地等别评定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等别评定 通知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项目耕地等别评定办法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二00八年五月
目 录
一、目的与任务、适用范围... 1
二、编制依据... 1
三、评定要求... 1
(一)占用耕地等级确定... 1
(二)补充耕地等级评定... 2
四、评定原则... 2
(一)等别可比... 2
(二)全面覆盖... 3
(三)实事求是... 3
五、评定技术路线... 3
六、评定方法和步骤... 4
(一)资料收集... 4
(二)划分分等单元... 4
(三)填写调查表格... 5
(四)评定... 7
七、附件.... 11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07]141号)、《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28号)和《福建省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福建省农用地(耕地)分等技术方案,按照对今后全省全面开展等级折算工作有利的原则,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起草单位: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本办法由李相一、张治良主笔,参加编制人员包括陈文强、常明、邢世和、黄风春、程章晓。
一、目的与任务、适用范围
为规范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中补充耕地等别评定依据、评定原则、评定方法,根据《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07]141号)、《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28号)的要求,制定《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耕地等别评定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中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耕地等别评定工作。
二、编制依据
(一)《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4-2003)
(二)《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07]141号)
(三)《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28号)
(四)福建省农用地(耕地)分等成果
(五)福建省耕地等级折算系数研究成果
(六)土地开发整理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评定要求
根据农用地分等成果,查找被占用耕地的利用等指数,对照福建省耕地等级折算系数成果确定的耕地利用等统一序列,确定被占用耕地的利用等别。
1、补充耕地等级评定,是修订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规范的重要内容。评定要求如下:
(1)补充耕地等级评定是对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中设计的耕地条件进行评定。
(2)对补充耕地设计条件进行评定,要考虑设计的耕地所达到的生产力水平,即耕地熟化后能达到的生产力水平。
(3)对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定的方法,应严格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TD1004-2003)的有关要求进行,在基本参数确定、评价因素选择、因素分级、权重确定等方面与占用耕地等级评定保持一致。经过批准发生变更,以变更后设计情况评定耕地等级。
2、评定补充耕地等级。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规范建议有关要求,对补充耕地项目进行评定,确定补充耕地能达到的等级。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补充耕地的,根据情况可相应提高补充耕地等级。
鉴于全省农用地(耕地)分等采用因素法作为全省统一的评价方法,为保证补充耕地质量等别与占用耕地质量等别的可比性和为今后工作拓展发展空间,补充耕地等别的评定方法也采用因素法。基本参数、评价指标体系、分等因素分级及权重与全省农用地(耕地)分等一致。
全省补充耕地来源有两种类型:一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二是群众自主开发项目,其中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有严格的初步设计程序。补充耕地等别评定应涵盖以上类型。
对补充耕地等别评定,一要考虑由于工程改造,部分项目自然质量因素有所改变,提高了自然质量等;二要考虑由于交通工程、水利工程以及田间工程的资金投入,可使部分项目旱涝保收,耕作效率、复种指数、粮食单产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提高。补充耕地等别评定办法应充分考虑上述变化。
五、评定技术路线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耕地等别评定采用调查评定法。其技术路线如下:在充分利用补充耕地项目初步设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查,通过对补充耕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中设计的耕地条件资料和补充调查资料的整理和分析,按照福建省农用地(耕地)分等确定的农用地利用等的计算方法,对补充耕地经开发整理熟化后可能达到的各项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确定补充耕地的等别。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耕地等别评定的技术流程图见图1。
资料收集、外业调查 |
查标准耕作制度 |
查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 |
查因素指标区 |
确定补充耕地分等因素 |
有初步设计的,根据设计的耕地条件确定补充耕地分等因素分值;群众自主开发的,按照验收的耕地条件,确定补充耕地分等因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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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分等单元 |
计算补充耕地土地利用系数 |
计算补充耕地自然质量分 |
计算补充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 |
计算补充耕地利用等指数 |
确定补充耕地利用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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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初步设计的,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验收情况,对照区域内相似条件和相同土种类型的耕地确定补充耕地可达到的产量;群众自主开发的,按照相似就近的原则,结合验收情况,确定补充耕地可达到的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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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耕地等别评定技术流程图
六、评定方法和步骤
收集补充耕地项目所在地县级农用地分等成果、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申请材料、初步设计材料和验收材料。
分等单元是分等工作的基础,是补充耕地等别评定的基本单位,为保证分等单元划分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补充耕地项目分等单元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单元之间的土地特征差异明显,不同地貌部位的土地不划为同一单元,山脉走向两侧水热分配有明显差异的不划为同一单元,不同土种类型的土地不划为同一单元;
2、单元内部的土地特征相似,分等单元边界不跨越分等因素指标区和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3、单元边界不割裂地块边界,同时,单元要保持土地权属的同一性。
4、单元界限必须在实地明显可辨;
5、分等单元内的因素特性相似,单元内同一因素的分值差异应满足相似性统计检验。
在利用农用地分等成果和补充耕地项目初步设计资料、验收资料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补充调查,填写补充耕地分等单元基本情况表和补充耕地分等单元分等因素调查表、补充耕地分等单元农田基本建设及产量调查表。其中,若有初步设计的项目,根据初步设计论证会专家意见填写,无初步设计的项目,由项目验收组验收时填写。
表1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补充耕地分等单元基本情况表
分等单元编号:
分等单元 所属项目 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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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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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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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规模(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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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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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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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等单元 情况 |
分等单元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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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等单元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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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等单元新增耕地地类(耕地二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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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耕作制度二级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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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指定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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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因素指标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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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 项目类型分为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滩涂围垦四类;
2、 所在耕作制度二级区名称、对应的指定作物查附表1;
3、 所在因素指标区查项目所在地县级农用地(耕地)分等指标区图
表2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补充耕地分等单元分等因素调查表
分等单元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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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前 |
初步设计 |
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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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分级 |
分值 |
因素分级 |
分值 |
因素分级 |
分值 |
表层土壤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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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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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土层厚度(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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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面构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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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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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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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拔(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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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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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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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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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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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调查人 :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设计前补充耕地分等单元因素分级及分值对照附表7—11填写;
2、初步设计中的因素分级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确定的分级情况填写,对照分等分级确定分值;
3、对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验收情况栏填写与初步设计栏一致。初步设计有变更、验收时予以认可的项目,验收情况栏按照变更后的情况填写。
4、群众自主开发的项目,根据项目耕地条件,按照相似就近的原则,填写验收情况栏。
表3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补充耕地分等单元
农田基本建设及产量调查表
分等单元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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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前 |
初步设计 |
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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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基本建设情况 |
田块 规格 |
田块长度、宽度情况(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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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块平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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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 道路 |
田间路通达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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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路通达率(含田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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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 条件 |
农田林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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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坡防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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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道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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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面防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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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作物产量(公斤/亩) |
作物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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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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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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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调查人 :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初步设计时指定作物产量可根据比较法确定,即根据区域内因素指标区相同、农田基本建设情况相似、土种相同的现有耕地的指定作物产量比较确定补充耕地分等单元指定作物设计产量。
2、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验收情况栏填写与初步设计栏一致。初步设计有变更、验收时予以认可的项目,验收情况栏按照变更后的情况填写;
3、群众自主开发的项目,根据项目耕地条件,按照相似就近的原则,填写验收情况栏;
4、农田基本建设情况按照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标准中的要求填写。
补充耕地等级评定按照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中设计的耕地条件进行评定,没有初步设计的,按照验收的耕地条件进行评定。具体步骤如下:
1、计算自然质量分
自然质量分是利用分等单元因素分值和指定作物分等因素权重值,按分等因素指标区和指定作物类型,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其公式为:
式中:
2、计算自然质量等指数
各分等单元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为该单元的自然质量分与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或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三者的乘积。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各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为单元内标准耕作制度所涉及的各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的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3、确定土地利用系数
公式如下:
式中:
4、计算利用等指数
各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利用等指数为该指定作物自然质量等指数和土地利用系数的乘积,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各分等单元的利用等指数为单元内标准耕作制度所涉及的各指定作物的利用等指数之和,按下式计算:
式中:
5、确定等别
根据补充耕地分等单元的利用等指数计算结果,查福建省利用等指数与等别换算表(见附表17),确定补充耕地各分等单元的利用等别。
表4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补充耕地等别专家评定结果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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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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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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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规模(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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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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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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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等单元编号 |
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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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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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二级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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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的利用等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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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的等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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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等单元编号 |
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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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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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二级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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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的利用等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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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的等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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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件
全省分等基本参数、评价指标体系、分等因素分级及权重、等级换算表等附表(附表1—附17)。
(附件1):附件200811130819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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