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501-2024-00506
  • 文号: 闽自然资发〔2024〕3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7-01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4-07-17 16:03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部署,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要求,对《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控制指标》内容

  《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4项规范性指标。

  有条件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会同同级产业等相关部门,在详细规划管控下,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生活方式需要,按照“多规合一”、节约集约和安全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规划标准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使用标准,并纳入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规划许可核发的审查依据。其中,容积率、建筑系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控制值原则上不低于《控制指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原则上不高于《控制指标》。相关地区已出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且达到《控制指标》要求的,可适时修订,未制定地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严格按照《控制指标》执行。

  二、《控制指标》的执行要求

  《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评价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均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的制造业,以及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的制造业对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控制指标》覆盖城乡,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控制指标》审核工业项目用地,集体土地上的工业项目建设可参照执行。对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要按规定核减项目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控制指标》发布前已受理的工业项目,继续按照受理时的要求执行。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通过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等方式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总结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控制指标》的监管要求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产业等相关部门建立《控制指标》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各地要将《控制指标》列入建设用地供应方案、出让公告、履约监管协议等,并约定相关违约责任,依据部门职责监管约定事项履行情况,严格追究违约责任,落实处罚整改措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

  3.先进制造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

  4.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制定《控制指标》。

  二、《控制指标》是对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

  三、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的制造业分类执行,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分类,对照自然资源部明确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的制造业分类执行。

  四、《控制指标》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工业项目建设,集体土地上的工业项目建设可参照执行。

  五、《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评价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标准,是编制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六、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指标:(一)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二)建筑系数控制指标应不低于40%;(三)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四)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有条件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科学合理提出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等的控制值,纳入各市、县(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管理。

  七、工业项目建设要充分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鼓励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鼓励优化工艺流程,鼓励建设多层工业厂房,鼓励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八、工业园区、工业项目集聚区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绿化用地。工业项目用地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严禁建设脱离工业生产需要的花园式工厂。

  九、工业项目竣工、投产、达产验收时,未达到《控制指标》要求的,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履约监管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十一、本控制指标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本省经济发展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表1容积率指标控制值

代码

行业

控制值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5

14

食品制造业

≥1.35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5

16

烟草加工业

≥1.25

17

纺织业

≥1.45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65

19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45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滕、棕、草制品业

≥0.9

21

家具制造业

≥1.1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1.35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55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45

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5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6

27

医药制造业

≥1.1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1.25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25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9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9

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9

33

金属制品业

≥1.1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1.1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1.1

36

汽车制造业

≥1.1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1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25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55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25

41

其他制造业

≥1.45

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1

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制修理业

≥1.1

  备注:1.本表中的行业分类及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17)规定表述,下同。

  2.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 。

  表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指标控制值

项目类型

总体要求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工业项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制造业,以及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制造业对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

工业园区、工业项目集聚区要合理规划工业生产必需的商业服务业、科研、仓储、租赁住房、公用设施等用地,促进复合利用、职住平衡,发挥整体利用效益。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施规范要求。

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可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表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指标控制值

  单位:万元/公顷

行业

代码

行业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

第四等

第五、六等

第七、八等

第九、十等

第十一、十二等

第十三、十四等

第十五等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2693

≥2309

≥1880

≥1700

≥1458

≥1316

≥1215

在工业项目基础上按照对应的行业整体上浮5%至10%。

14

食品制造业

≥2693

≥2309

≥1880

≥1700

≥1458

≥1316

≥1215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693

≥2309

≥1880

≥1700

≥1458

≥1316

≥1215

16

烟草加工业

≥3400

≥3070

≥2850

≥2460

≥2100

≥1316

≥1215

17

纺织业

≥3000

≥2600

≥2410

≥2140

≥1750

≥1316

≥1215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3000

≥2600

≥2410

≥2140

≥1750

≥1316

≥1215

19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693

≥2309

≥1880

≥1700

≥1458

≥1316

≥1215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滕、棕、草制品业

≥2000

≥1688

≥1410

≥1294

≥1191

≥1088

≥975

21

家具制造业

≥2670

≥2030

≥1880

≥1700

≥1242

≥1134

≥1044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2693

≥2309

≥1880

≥1700

≥1458

≥1316

≥1215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400

≥3070

≥2850

≥2460

≥2100

≥1538

≥1313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000

≥2600

≥2410

≥2140

≥1750

≥1316

≥1215

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3400

≥3070

≥2850

≥2460

≥2100

≥1538

≥1313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400

≥3070

≥2850

≥2460

≥2100

≥1538

≥1313

27

医药制造业

≥4373

≥3746

≥3540

≥3360

≥2870

≥2046

≥1733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4440

≥4190

≥3980

≥3640

≥2950

≥2046

≥1733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281

≥2775

≥2410

≥2140

≥1750

≥1538

≥1313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00

≥1688

≥1410

≥1294

≥1191

≥1088

≥975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890

≥3580

≥3540

≥3360

≥2870

≥1634

≥1403

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890

≥3580

≥3540

≥3360

≥2870

≥1634

≥1403

33

金属制品业

≥3400

≥3070

≥2850

≥2460

≥2100

≥1538

≥1313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890

≥3580

≥3540

≥3360

≥2870

≥1634

≥1403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890

≥3580

≥3540

≥3360

≥2870

≥1634

≥1403

36

汽车制造业

≥4440

≥4190

≥3980

≥3640

≥2950

≥2046

≥1733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

制造业

≥4440

≥4190

≥3980

≥3640

≥2950

≥2050

≥1733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440

≥4190

≥3980

≥3640

≥2950

≥1634

≥1403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590

≥4590

≥4250

≥3670

≥3540

≥2277

≥1964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3890

≥3580

≥3540

≥3360

≥2870

≥1870

≥1403

41

其他制造业

≥2730

≥2457

≥1880

≥1700

≥1463

≥1346

≥1229

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670

≥2030

≥1880

≥1700

≥1200

≥1088

≥975

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制修理业

≥2670

≥2030

≥1880

≥1700

≥1200

≥1088

≥975

  表4福建省土地等别划分

类别

等级

市、县(区)

一类

四等

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

厦门市思明区、海沧区、湖里区、集美区

二类

六等

福州市马尾区

三类

七等

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

八等

泉州市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

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

四类

九等

福清市、三明市三元区,

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

十等

福州市长乐区、南平市延平区、永安市,

泉州市泉港区、南安市,

漳州市龙海区,龙岩市新罗区

五类

十一等

闽侯县、连江县、莆田市秀屿区、惠安县、宁德市蕉城区

十二等

罗源县、闽清县、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三明沙县区、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南靖县、漳平市、福安市、福鼎市

六类

十三等

永泰县、平潭县、南平市建阳区、顺昌县、尤溪县、将乐县、仙游县、安溪县、永春县、长泰县、东山县、龙岩市永定区、上杭县、霞浦县、古田县

十四等

浦城县、大田县、泰宁县、德化县、平和县、华安县、连城县

七类

十五等

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平县、寿宁县、柘荣县、屏南县、周宁县

  附件2

  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

代码

战略性新兴产业名称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1.1

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

 

1.1.1

网络设备制造

39

1.1.2

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

39

1.1.3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39

1.2

电子核心产业

 

1.2.1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35、38、39

1.2.2

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制造

40

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

26、29、30、38、39

1.2.4

集成电路制造

35、39

1.5

人工智能

 

1.5.2

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制造

39

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2.1.1

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

34、39

2.1.2

重大成套设备制造

35

2.1.3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

34、40

2.1.4

其他智能设备制造

33、34、35

2.1.5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

34、38

2.1.6

智能制造相关服务

43

2.2

航空装备产业

 

2.2.1

航空器装备制造

37

2.2.2

其他航空装备制造及相关服务

37、38、39、43

2.3

卫星及应用产业

 

2.3.1

卫星装备制造

37

2.3.2

卫星应用技术设备制造

39、40

2.3.4

其他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造

37

2.4

轨道交通装备产业

 

2.4.1

铁路高端装备制造

37

2.4.2

城市轨道装备制造

37

2.4.3

其他轨道交通装备制造

34、37、38

2.5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2.5.1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

34、37

2.5.2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

35

2.5.3

其他海洋相关设备与产品制造

26、35、37、38、39

2.5.4

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

37、39、40

3

新材料产业

 

3.1

先进钢铁材料

 

3.1.1

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制造

31

3.1.2

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加工

31

3.1.3

先进轨道交通用钢加工

31

3.1.4

新型高强塑汽车钢加工

31

3.1.5

能源用钢加工

31

3.1.6

能源油气钻采集储用钢加工

31

3.1.7

石化压力容器用钢加工

31

3.1.8

新一代功能复合化建筑用钢加工

31

3.1.9

高性能工程、矿山及农业机械用钢加工

31

3.1.10

高品质不锈钢及耐蚀合金加工

31

3.1.11

其他先进钢铁材料制造

31、33

3.1.12

先进钢铁材料制品制造

33、34

3.2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

 

3.2.1

铝及铝合金制造

32、33

3.2.2

铜及铜合金制造

32、33

3.2.3

钛及钛合金制造

32、33

3.2.4

镁及镁合金制造

32、33

3.2.5

稀有金属材料制造

32

3.2.6

贵金属材料制造

26、32、39

3.2.7

稀土新材料制造

26、32、39

3.2.8

硬质合金及制品制造

32、33

3.2.9

其他有色金属材料制造

26、31、32、39

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

 

3.3.1

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

26

3.3.2

聚氨酯材料及原料制造

26

3.3.3

氟硅合成材料制造

26

3.3.4

高性能橡胶及弹性体制造

26

3.3.5

高性能膜材料制造

26、29

3.3.6

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

26、39

3.3.7

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

26

3.3.8

生物基合成材料制造

28

3.3.9

生命基高分子材料及功能化合物制造

28

3.3.10

其他化工新材料制造

26

3.4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3.4.1

特种玻璃制造

30

3.4.2

特种陶瓷制造

30

3.4.3

人工晶体制造

30、39

3.4.4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

29、30

3.4.5

矿物功能材料制造

26、30

3.5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

 

3.5.1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制造

26、28、30

3.5.2

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制造

26、30

3.5.3

其他高性能复合材料制造

30、31、32

3.6

前沿新材料

 

3.6.1

3D打印用材料制造

26、28、29、30、31、32、33

3.6.2

超导材料制造

32

3.6.3

智能、仿生与超材料制造

26、32

3.6.4

纳米材料制造

26、28、29、30、31、32

3.6.5

生物医用材料制造

27、30、32、35

3.6.6

液态金属制造

32

4

生物产业

 

4.1

生物医药产业

 

4.1.1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27

4.1.2

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

27

4.1.3

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制造

27

4.1.4

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制造

27、35

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

 

4.2.1

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35

4.2.2

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

35

4.2.3

其他生物医用材料及用品制造

27

4.3

生物农业及相关产业

 

4.3.1

生物育种

21

4.3.2

生物农药制造

26

4.3.3

生物肥料制造

26

4.3.4

生物饲料制造

13、14

4.3.5

生物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疫苗制造

27

4.4

生物质能产业

 

4.4.1

生物相关原料供应体系活动

26、35

4.4.2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

4.5

其他生物业

 

4.5.1

生物基材料制造

28

4.5.2

生物化工制品制造

26、29

4.5.3

生物酶等发酵制品制造

14

4.5.4

海洋生物制品制造

14

4.5.5

其他生物工程相关设备制造

35、40

5

新能源汽车产业

 

5.1

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

 

5.1.0

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

36

5.2

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

 

5.2.1

电机、发动机制造

36、38

5.2.2

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制造

35、38

5.2.3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件制造

34、35、36、38、40

5.3

新能源汽车相关设施制造

 

5.3.1

供能装置制造

29、34、36、38、39

5.3.2

试验装置制造

35、40

5.3.3

其他相关设施制造

26、35

6

新能源产业

 

6.1

核电产业

 

6.1.1

核燃料加工及设备制造

25、35

6.1.2

核电装备制造

34

6.2

风能产业

 

6.2.1

风能发电机装备及零部件制造

34、38

6.2.2

风能发电其他相关装备及材料制造

26、30、35、37、38、40

6.2.5

风能发电工程技术服务

43

6.3

太阳能产业

 

6.3.1

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

30、34、35、38、40

6.3.2

太阳能材料制造

26、30、33、35、39

6.3.5

太阳能工程技术服务

43

6.4

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产业

 

6.4.1

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设备制造

34、35、38

6.4.6

生物质能工程技术服务

43

6.5

智能电网产业

 

6.5.1

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

38

6.5.2

电力电子基础元器件制造

38

7

节能环保产业

 

7.1

高效节能产业

 

7.1.1

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制造

34

7.1.2

高效节能专用设备制造

35

7.1.3

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制造

38

7.1.4

高效节能工业控制装置制造

40

7.1.5

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制造

29、30、33

7.2

先进环保产业

 

7.2.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35、38、39

7.2.2

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及电子设备制造

40

7.2.3

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

26

7.3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7.3.1

矿产资源与工业废弃资源利用设备制造

33、34、35、40

7.3.3

工业固体废物、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14、15、17、19、22、25、29、30、31、32、34、35、36、42

7.3.4

城乡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资源利用设备制造

35

7.3.7

水及海水资源利用设备制造

33、34、35、37、40

8

数字创意产业

 

8.1

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

 

8.1.0

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

34、39

  附件3

  先进制造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

代码

先进制造业名称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02

先进制造业

 

0201

新一代信息技术设备制造

 

020101

网络设备制造

39

020102

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

39

020103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39

020104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35、38、39

020105

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制造

40

020106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

26、29、30、32、38、39

020107

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制造

35、39

020108

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制造

39

020109

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

34、39

0202

高端装备制造

 

020201

航空器装备制造

37

020202

其他航空装备制造

32、35、37、38

020203

卫星装备制造

37

020204

卫星应用技术设备制造

39、40

020205

其他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造

37

020206

铁路高端装备制造

37

020207

城市轨道装备制造

37

020208

其他轨道交通装备制造

34、37、38

020209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

34、37

020210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

35

020211

其他海洋相关设备与产品制造

26、35、3738、39

020212

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

37、39、40

020213

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

34、39

020214

重大成套设备制造

35

020215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

34、40

020216

其他智能设备制造

33、34、35

020217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

34、38

0203

先进钢铁材料制造

 

020301

设备工程用先进钢材制造

31

020302

高品质不锈钢及耐蚀合金制造

31、33

020303

先进钢铁材料制品制造

33、34

0204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制造

 

020401

铝及铝合金制造

32、33

020402

铜及铜合金制造

32、33

020403

钛及钛合金制造

32、33

020404

镁及镁合金制造

32、33

020405

稀有金属材料制造

32

020406

贵金属材料制造

26、32、39

020407

稀土新材料制造

26、32、39

020408

硬质合金及制品制造

32、33

020409

其他有色金属材料制造

26、31、32、39

0205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制造

 

020501

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

26

020502

聚氨酯材料及原料制造

26

020503

氟硅合成材料制造

26

020504

高性能橡胶及弹性体制造

26

020505

高性能膜材料制造

26、29

020506

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

2639

020507

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

26

020508

生物基合成材料、高分子材料及功能化合物制造

28

020509

其他化工新材料制造

26

0206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制造

 

020601

特种玻璃制造

30

020602

特种陶瓷制造

30

020603

人工晶体制造

30、39

020604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

30

020605

矿物功能材料制造

26、30

0207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制造

 

020701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制造

26、28、30

020702

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制造

26、30

020703

其他高性能复合材料制造

30、31、32

0208

前沿新材料制造

 

020801

3D打印用材料制造

26、28、29、30、31、32、33

020802

超导材料制造

32

020803

智能、仿生与超材料制造

26、32

020804

石墨烯材料制造

30

020805

纳米材料制造

26、28、29、30、31、32

020806

生物医用材料制造

27、30、32、35

020807

液态金属制造

32

0209

生物产品制造

 

020901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27

020902

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

27

020903

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制造

27

020904

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制造

27、35

020905

生物农药制造

26

020906

生物肥料制造

26

020907

生物饲料制造

13、14

020908

生物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疫苗制造

27

020909

生物基材料制造

28

020910

生物化工制品制造

26、29

020911

生物酶等发酵制品制造

14

020912

海洋生物制品制造

14

0210

生物质燃料制造

 

021001

生物乙醇制造

25

021002

生物航空煤油制造

25

021003

生物柴油制造

25

021004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制造

25

0211

生物制造相关设备制造

 

021101

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35

021102

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

35

021103

其他生物医用材料及用品制造

27

021104

生物相关原料供应设备制造

26、35

021105

其他生物工程相关设备制造

35、40

0212

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制造

 

021201

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

36

021202

电机、发动机制造

36、38

021203

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制造

35、38

021204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件制造

34、35、36、38、40

021205

供能装置制造

29、34、36、38、39

021206

试验装置制造

35、40

021207

电控系统制造

39

021208

智能网联传感及决策控制器制造

35、39

021209

其他相关设施制造

26、35

0213

新能源设备制造

 

021301

核燃料加工设备制造

35

021302

核能装备制造

34

021303

太阳能材料、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

26、30、33、34、35、38、39、40

021304

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设备制造

34、35、38

021305

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

38

021306

电力电子基础元器件制造

38

021307

风能发电机装备及零部件制造

34、38

021308

风能发电其他相关装备及材料制造

26、30、35、37、38、40

0214

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制造

 

021401

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制造

34

021402

高效节能专用设备制造

35

021403

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制造

38

021404

高效节能工业控制装置制造

40

021405

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制造

29、30

021406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35、38、39

021407

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及电子设备制造

40

021408

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

26

021409

矿产资源与工业废弃资源利用设备制造

33、34、35、40

021410

高效节水灌溉设备制造

35

021411

高效工业节水设备制造

35

021412

高效节水产品制造

33、34、40

021413

海水淡化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35、37

  附件4

  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一、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制造业分类执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执行,先进制造业分类按照《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执行。土地等别按照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划分的城镇土地等别执行。

  二、指标解释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计容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总计容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2.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以及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5.土地产出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上的营业收入。

  土地产出率=项目营业收入÷项目总用地面积。

  6.土地税收: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上缴税金。

  土地税收=项目税金上缴总额÷项目总用地面积。

  三、指标计算依据

  1.项目总用地面积、建(构)筑物占地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测算。

  2.项目总建筑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测算。

  上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修订的,按照修订后的执行。

  抄送: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

  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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