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501-2026-00229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10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国道G228线霞浦梅花(福鼎界)至古镇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3-19 15:03

霞浦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国道G228线霞浦梅花(福鼎界)至古镇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120号)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你县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宁德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存档。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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