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501-2026-00558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18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6-24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7-02 09:53
泉州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356号)转发你市,请认真遵照执行。
你市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国家税务 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石狮市人民政府,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存档
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石狮市人民政府,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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