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月中旬:矿权处(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9月中旬:利用处(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三)11月上旬:测绘处(发展基础测绘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11月中旬:科技处(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工作);
(五)11月下旬:分管厅领导(绿色矿山建设);
(六)12月上旬:分管厅领导(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发后有关政策解读);
(七)12月下旬:调查处(福建省自然资源调查工作);
(一)8月中旬:矿权处(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9月中旬:利用处(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三)11月上旬:测绘处(发展基础测绘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11月中旬:科技处(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工作);
(五)11月下旬:分管厅领导(绿色矿山建设);
(六)12月上旬:分管厅领导(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发后有关政策解读);
(七)12月下旬:调查处(福建省自然资源调查工作);
省政府部门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其他
省政府部门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其他
主办: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承办:福建省自然资源地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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