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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处
日期: 2019-05-08 15:49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pvCount}}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地质灾害点搬迁工程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联系电话:876637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