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等政策。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按权限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并指导市、县(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含土地征收)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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