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微信
微信
|
闽政通
闽政通APP
|
国务院互联网+督察
国务院互联网+督察
国务院
自然资源部
省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最新文件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人事信息
资金信息
行政权力运行
重点领域
政策文件库
解读回应
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
部门政策文件解读
回应关切
办事服务
资料下载
业务系统
土地、规划
地质、矿产
测绘地理信息
海岛海域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自然资源信箱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机构概况
本厅概况
领导之窗
机构设置
专题专栏
繁体版
|
EN
|
登录
退出
你好,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欢迎您!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点击开始说话)
点击结束
秒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退出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
机关处室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日期: 2019-05-08 15:51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pvCount}}
|
|
|
相关链接: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标准。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拟订全省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监测、调控和监管。负责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联系电话:8766097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
打印
关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