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全省各地迅速行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2024年4月以来,全省累计发现196284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累计化解191077宗,通过办好每一本不动产权证,惠及近60万群众,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多措并举破难题
2024年9月,长汀县人民武装部9户职工的安置房终于领到不动产权证,困扰他们20年的“办证难”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原来,2004年7月,因长汀县腾飞开发区一期征收县人武部农场,经协商,将大同镇印黄村金盆架约50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县人武部安置房的建设用地,安置张女士等9户职工。但因一些具体原因导致安置房难以办证,安置房便成了无法交易、不能抵押的房产,也成了9个家庭的“心病”。
近年来,长汀县不断探索化解路径,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铺设一条不动产登记“末端”撬动职能部门协作“前端”共同发力的化解之路。县人民政府找准切入点,印发《长汀县开展整治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9月,9个家庭全部领到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让“安置房”变“安心房”。
一本不动产权证,承载着民生大愿景。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领悟把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深刻认识“登记难”问题化解的重要性、紧迫性,集中精力开展化解工作。
2024年8月9日,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下发《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明确全省整治不动产“登记难”的工作目标、原则、措施和组织保障;8月13日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整治不动产“登记难”监督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明确监督方式,形成整治合力,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
“登记难”体现在不动产登记“末端”,但追根溯源涉及用地手续不全、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税费缴交等“前端”问题。从项目全周期看,自然资源系统内部涉及农转、利用、规划、审核审批、不动产登记等科(股)室,部门之间涉及住建、税务、消防、人防等部门,各个环节需补办的手续多,部门之间如何高效协同配合,成为化解“登记难”的关键。
省自然资源厅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便民利民、合力攻坚”原则,针对分类问题成因,采取“一类一策”化解模式,用活相关政策,力求于法周全。对于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指导地方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分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对于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问题,与省住建厅房管处面对面对接协调,将我省前期排查出的未通过竣工验收问题台账移交,由各级住建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审核认定。
全省各市、县(区)迅速行动,成立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细化问题解决路径,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乡镇自然资源所力量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如2024年8月,莆田市政府办出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集中攻坚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处置案例有典型
“古城春色雨兼风,万户千门入梦中”。漳州古城承载着千年的历史记忆,有着1200多年的建城史,是全国第一个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入选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然而,受限于开发保护等历史遗留原因,一系列复杂疑难问题使其无法确权登记。
为破解这一难题,漳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导并提出带建筑物出让、资金滚动利用等举措。漳州市针对千年古城错综复杂的问题(包括土地权属不清、用地性质不一,未批先建、跨红线建设,质量监督、消防、竣备材料缺失等),联合市住建局(消防中心)、税务局、国动办等部门和芗城区政府、城投集团(古城公司),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古城办证问题涉及多个前置事项,为最大限度缩短办证时限,推行“多步骤同步、多条腿走路”做法,多个环节同步推进,多项审批并联进行;采取固化出具规划条件、倒推办证前置缺项、创新“不动产宗地合并”等创新措施。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漳州市彻底化解漳州古城11个地块92幢房屋,总用地面积26933平方米“登记难”问题。
这是我省化解古建筑“登记难”问题的一个缩影。省自然资源厅紧密结合福建古厝、古城等地域特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在福州三坊七巷考察调研时强调的“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指示精神,积极指导漳州、福州、厦门等地妥善化解因历史久远、问题复杂而无法确权登记的难题,让这些历史建筑正式拥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证”,对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价值以及打造城市名片都具有重要意义。
惠民利企新模式
“在买房的过程中我最担心的就是‘大红本’的问题,今天一交房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心里总算踏实了,办证部门的办事效率真高!”2024年10月,在大田县遐福苑小区“交房即交证”活动现场,业主李先生激动地说。当天,遐福苑小区业主在收房的同时都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体验了一把“房证同交”的高效率和优质服务。
遐福苑小区是大田县“保交房”项目之一,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与开发企业对接,指导收集首次登记材料,参与规划验收,开展“验登合一”,并根据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确保在交房前办好不动产权证。
住有所居,居有其证,“大红本”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省自然资源厅从企业群众密切关心的事入手,聚焦交房交证不同时、住权物权不同步等问题,积极推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惠民利企举措,切实保障了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业主落户、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忧虑与困扰。
为推动地方整治“登记难”工作更加规范化与便利化,2024年11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调研组到宁化县督导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调研组对宁化县推行的“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验收即发证”“林下经济登记”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地开展。
省自然资源厅在指导各市、县(区)化解“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也重视预防增量问题。指导新增商品房项目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验收即办证”等创新举措,要求各地通过提前做好土地核验、地籍调查等事项,合并审批、购房和登记流程,从源头上避免产生新的“登记难”问题,实现住房与产权同步,破冰不动产登记改革“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等地陆续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验收即办证”措施。【厅登记处 海峡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