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学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4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入选。
今日刊发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推行
工业用地“标准地”“十二证同发”
一、背景情况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保障“标准地”改革顺利开展,促进工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东侨开发区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通过开展区域统一评估、建立“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严格“净地”出让、明确履约要求、加强全程监管、优化审批服务等一系列工作,有序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优化流程减环节。开发区利用项目土地挂牌出让至签订合同公示期的时间间隙,做好审批前准备工作,将原本需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办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不动产权籍调查等手续提前同步完成;同时,结合“东侨e企通”APP线上服务和线下“标准地”服务专窗,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将审批环节大幅缩减到10个工作日。
(二)联审联办减时间。推行“协同办”“提前办”“并联办”机制,项目规划方案编审时长由原来6个月缩减至3个月,产业园项目规划、施工许可两个事项审查周期均控制在30天以内。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取水许可等12个事项,开发区自然资源、建设、经发等职能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即可出具批复文件或许可证。改革前,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企业通常在地块交付后3—12个月左右动工建设;改革后,“十二证同发”平均为每家企业开工建设节约时间100天,相比“五证同发”再缩减约20天。
(三)共享成果减成本。以往企业自行完成的各项地灾、环评、水土保持等区域性评估工作现由东侨开发区统一进行,对地块整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评估评价,通过将单个项目评估转为区域评估,成果与项目投资企业共享,累计为企业减少同期贷款利息成本1300多万元和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费用成本约500万元。
三、取得成效
在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面积约446亩)累计打造标准地11宗,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由以往的350万元/亩提升至600万元/亩,亩均税收由以往的25万元/亩提升至50万元/亩,容积率由以往的1.1提升至3.0以上,大幅提高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厅权益处、法规处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