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发布第三批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本批推广的案例具有模式创新、路径细化、场景典型三大特点,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和示范效应。本栏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今日刊发
泉州永春冷链物流园项目
(再开发类型:分割转让+改变用途)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春冷链物流园项目位于永春县东平镇鸿安村,毗邻永春东收费站,原为高速养护基地及收费站办公区,总面积118.9亩。
为解决高速公路管理系统信息化升级后,收费站周边养护基地及办公土地闲置问题,永春县推动土地权利人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工作,在永春县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地块毗邻永春东高速口的交通区位优势,发展冷链物流功能,总投资3.5亿元建设快递分拨、零担快运、农产品交易、冷链仓储和电商仓储以及配套设施,完善永春中心城区仓储物流配套,为城东片区发展打牢基础。
永春冷链物流园是福建高速集团唯一被纳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资金支持范围内的高速物流项目,是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首个建成投营的高速物流园,更是地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已于2024年3月30日完工并投入试运营。
二、改造原因
高速公路管理系统信息化升级后,收费站周边养护基地及办公土地闲置。
三、低效用地再开发取得的成效
打造现代化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建设快递分拨仓库1.9万平方米,打造永春中心城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零担货运中心2168平方米,设立永春中心城区货物中转、集散基地,并建设多功能仓库、冷藏库约1万平方米,作为园区仓储支撑。预计园区进入运营稳定期后年产值可达5亿元,实现年税收贡献约787万元,可增加就业岗位约200个,大幅提高永春县整体物流服务水平,规范物流行业发展,补足物流行业短板,完善乡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引导物流朝一体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完善园区服务及配套设施。建立农产品交易中心、货车停车区、撬装加油设施、配套电力设施及安保设施等约4000平方米,提供集中的农产品交易中心,保障园区长期运营。
四、主要做法
(一)把握政策机遇进行用地性质调整
一是整合可用存量土地。分割包含永春东收费站、湖洋收费站的土地权属,对不属于项目范围的湖洋收费站地块独立办证,将永春东收费站与周边养护工区用地合并,整合周边可开发用地12.1亩,统一项目土地权属108.9亩。二是依规变更土地用途。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高速公路存量土地资产处置指导意见》,按照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对项目用地进行资产评估,并完成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变更为商服用地。三是落实物流产业政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永春县人民政府同意建设冷链物流园,计划总投资为3.5亿元,主要建设快递分拨、零担快运、农产品交易、冷链仓储和电商仓储,以及配套设施。
(二)谋划建设现代冷链物流产业园
一是保留收费站配套功能,包括已建成办公楼、宿舍楼、养护站及交警办公区共约8600平方米,保障高速收费站持续运行。二是利用闲置土地,打造现代化冷链物流仓储基地、中心城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快递分拨仓库1.9万平方米,建设零担货运中心2168平方米,设立永春中心城区货物中转、集散基地,并建设多功能仓库、冷藏库约1万平方米,作为园区仓储支撑。三是完善园区服务及配套设施,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货车停车区、撬装加油设施、配套电力设施及安保设施等约4000平方米。
五、政策依据
1.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高速公路存量土地资产处置指导意见》,按照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对项目用地进行资产评估,并完成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要求,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永春县人民政府同意建设冷链物流园。【厅利用处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