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转入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

时间:2022-02-22 15:13 来源: 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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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自然资源厅

  1月27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制定了方案,明确分工,部门密切配合,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规范收费等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经营性停车场长效监管机制,将集中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通知要求,自2021年10月起,专项整治工作转入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阶段,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做好日常工作中新发现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同时加大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建设力度,持续做好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停车场管理规定,确定常态化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厅际协调机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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