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主线、重大原则、重大举措,逐项逐条对标省委有关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和自然资源部部署要求,对涉及的23项任务制定具体举措72条、明确目标成果63项,不断增强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能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建设进程中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问题,按照“深化一批、突破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生态系统修复等改革,持续巩固提升,着力打造福建特色品牌;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林耕置换、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改革,重点集中突破,争取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工业用地“标准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适当提质扩面,争取更多成效。
《方案》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健全推进改革工作机制,把准改革的战略重点和优先方向,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从层层明确责任、统筹组织实施、实化细化举措、突出成果导向等四个方面做好实施保障,压茬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贡献自然资源力量。【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