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文本
一、前言
(一)规划目的
(二)规划指导思想
(三)规划编制依据
(四)规划任务
(五)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六)编制原则
(七)规划总体目标
(八)规划期限
二、概况
(一)自然条件和资源
(二)社会发展状况
(三)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三、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一)耕地整理潜力
(二)其他农用地整理潜力
(三)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四)土地复垦潜力
(五)土地开发潜力
四、规划目标
五、重点区域、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
(一)重点区域
(二)重点工程
(三)重点项目
六、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
七、投资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二)筹资分析
(三)效益评价
八、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开发整理重要形的认识
(二)健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管理
(三)典型引导,全面提升土地开发整理水平
(四)拓宽领域,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开发整理
(五)加强领导,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水平
第二部分说明
一、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
(一)准备工作阶段
(二)调查研究阶段
(三)规划编制阶段
二、规划基础资料潜力分析测算数据来源以及调查评价方法
三、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总体安排和指标分解情况
四、规划多方案比较、协调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的情况
五、关于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确定的原则与方法
六、关于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的方法、结论
七、关于规划协调情况和不同意见的处理
八、关于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和条件
九、其他情况说明
(一)目的意义
(二)主要目标
(三)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平台简介
(四)系统功能
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开发整理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政府的“民心工程”和国土资源系统的“形象工程”。为此,必须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保障国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57号)的要求,2002年10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2003年6月,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部完成,8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分别对莆田、福州、宁德、泉州、南平、龙岩、三明、漳州、厦门九个设区市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行验收。在完成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划。
编制本规划的目的是:从长远和全局利益出发,对全省土地开发整理进行统筹安排,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增强农业生产发展后劲,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有计划地开发后备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遵循“积极整理、谨慎开发、注重生态”的土地开发整理总方针;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立的目标。
(三)规划编制依据
1
、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2]57号)和《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2]139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2]95号)
(7)《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2
、技术依据
(1)国土资源部2002年7月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手册》
(2)《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国土资源部TD/T-1011-2000)
(3)《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5月颁发)。
(4)《福建省200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四) 规划任务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搞好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明确全省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方针,确定重点区域,安排重大工程,拟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科学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1
、分析本省土地开发整理的背景及条件;
2
、调查评价并测算全省土地开发整理的潜力;
3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和任务;
4
、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总体安排;
5
、划定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安排重点工程,提出重点项目;
6
、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
7
、估算土地开发整理的投资,评价预期综合效果;
8
、制订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以提高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遵循“积极整理、谨慎开发、注重生态”的土地开发整理方针,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内涵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坚持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为适应我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按照占补平衡的基本原则,在充分考虑补充耕地的资源潜力、投入和区域协调的前提下,通过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使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减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得到有效增加,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目标是:
到2010年,全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54000公顷(810000亩),平均每年补充耕地5400公顷(81000亩)。其中:
——
土地整理全面展开。到2010年,通过耕地、其他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31826.7公顷(477400亩),平均每年3182.7公顷(47740亩);
——
新增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历史欠帐全部消化。到2010年,复垦废弃地补充耕地2733.3公顷(41000亩),平均每年273.3公顷(4100亩);
——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10年,通过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补充耕地19440公顷(291600亩),平均每年1944公顷(29160亩)。
本规划规划基期为2000年,规划期为2001年至2010年。
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介于北纬23°30′-28°22′,东经115°50′-120°40′之间。东濒台湾海峡与台湾省隔海相望,东北与浙江省毗邻,西北纵贯武夷山脉与江西省交界,西南与广东省相连。陆地东西宽540公里,南北长550公里,土地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未包括金门、马祖等岛屿)。
截至2000年末全省总人口3471万人,耕地总面积1379504.16公顷(20692562.4亩)。
(一)自然条件和资源
1
、气候
福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夏季盛行来自海洋的偏南暖湿气流,高温多雨;冬季劲吹来自大陆的偏北风,南北温差较大,干燥少雨。秋温高于春温。
福建热量资源丰富,降水充沛且雨热同季,光资源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地形气候多样;但涝、风、寒、雹等气象灾害频繁,是充分利用农业气候资源的主要限制因素。
全省年均气温在14.6—21.3℃之间,与全国各地比较,属于年平均气温较高的省份之一。≥10℃积温在5180-7611℃之间。无霜期大多在270天以下。热量资源不但丰富而且兼具了从南亚热带的广东、台湾到中亚热带的江西、浙江直至北亚热带的安徽的多种特色。
全省绝大部分地区年降水量在1000-2000毫米之间,内陆地区年雨量都在1400毫米以上,是全国多雨省份之一。在3-9月喜温作物生长期间,集中了全年80%左右的降雨量,形成了“雨热同季”的良好配合方式。全省年日照时数为1670-2405小时,日照百分比率38%-54%。
2
、地形地貌
福建处于欧亚大陆板块的东南部,大地构造属于燕山期的新华厦构造。闽西山带主要有武夷山脉、玳瑁山脉,闽中山带有鹫峰山脉、戴云山脉和博平岭山脉。福建地貌类型有中山、低山、丘陵、台地、骨盆、平原、海湾与岛屿等,山多平地少,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80%以上。福建海岸线长3324公里,居全国第二位,且海岸曲折,多海湾和岛屿。全省共有29个内河水系,663条河流,总长13569公里,较大的河流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等。诸河流域均源于本省,且均注入东海(除汀江外)。
3
、土壤
本省土壤续分有12个土类,23个亚类,87个土属,137个土种。其中,红壤是本省分布面积最广泛的土壤,广泛分布在山地、丘陵地区,占土壤总面积的70.69%;水稻土是本省第二大类土壤,砖红壤、黄壤、盐土为本省第三、第四、第五大类土壤。
4
、植被
作为土地绿色覆盖物的植被,是固土保肥,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重要条件。
本省生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主要植物群体有南亚热带雨林、中亚热带阔叶林、常绿针阔混交林、常绿针叶林、灌丛群落、山地草甸群落等。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覆盖率57.3%,有绿色宝库之称。
5
、矿产
全省矿产资源种类多,分布广,储量也比较丰富,现已发现矿产近百种,主要有煤、石英砂、花岗岩、瓷土、高岭土石、石灰岩、铁、温泉等。
福建是一个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的省份。2000年年底全省总人口347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5%左右。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280人。人均耕地面积0.6亩。
2000
年底全省国民生产总产值为3988.49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为3920.0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为640.57亿元,第二产业为1711.16亿元,第三产业为1568.34亿元。
2000
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6333.39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为1037.27亿元,工业总产值为5296.12亿元。
2000
年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实际收入为10584元;农民年人均总收入3230元。
根据2000年土地详查变更调查资料,福建省各类土地面积见表1
表1 2000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项目
地类
|
面积
|
比例
|
耕地
|
1379504.16
|
11.12
|
园地
|
613382.85
|
4.95
|
林地
|
8335731.99
|
67.22
|
城镇及工矿用地
|
429756.89
|
3.47
|
牧草地
|
2666.69
|
0.02
|
交通用地
|
100967.25
|
0.81
|
水域
|
587799.62
|
4.74
|
未利用地
|
951539.37
|
7.67
|
合计
|
12401348.82
|
100.00
|
1
、耕地
全省耕地总面积1379504.16公顷(20692562.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12%。人均耕地占有量仅0.004公顷(0.6亩),是全国人均耕地最少的省份之一。
全省耕地主要是灌溉水田、望天田、旱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6.3%。耕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包括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和宁德市,下同),占全省耕地面积的60%左右,但人均耕地占有量仅0.036公顷;内陆地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和龙岩市,下同),耕地面积占全省的40%左右,人均占有量0.07公顷。各设区市耕地面积见表2。
表2 各设区市耕地面积表
单位: 公顷、%
设区市名称
|
耕地面积
|
占全省比例
|
福州市
|
191594.5
|
13.9
|
厦门市
|
33185.42
|
2.4
|
漳州市
|
192779.1
|
14.0
|
泉州市
|
170432.12
|
12.4
|
三明市
|
183847
|
13.3
|
莆田市
|
80192.42
|
5.8
|
南平市
|
221788
|
16.1
|
龙岩市
|
157361.5
|
11.4
|
宁德市
|
148324.2
|
10.8
|
合计
|
1379504.16
|
100.0
|
2
、园地
全省园地面积613382.85公顷(9200742.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95%。
全省园地主要包括果园和茶园,分别占园地总面积的71.1%和23.8%。沿海地区园地面积占全省园地总面积的72.5%,人均占有量0.018公顷;内陆占27.5%,人均占有量0.019公顷。
3
、林地
全省林地面积8335731.99公顷(125035979.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7.22%,是本省占绝对优势的用地类型。
全省林地主要分布在内陆地区,占全省林地面积的65.7%,人均占有量0.655公顷;沿海占34.3%,人均占有量0.121公顷。
4
、牧草地
全省牧草地面积2666.69公顷(40000.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2%,其中天然草地占牧草地的73.1%。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
5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全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429756.89公顷(6446353.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4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是村庄、城市、建制镇,沿海地区占72.4%,人均占有量0.012公顷;内陆地区占27.6%,人均占有量0.013公顷。
6
、交通用地
全省交通用地面积100967.25公顷(1514508.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81%,人均占有量0.003公顷。其中公路用地占49.5%,农村道路用地占44.8%
7
、水域
全省水域面积587799.62公顷(8816994.35亩),占土地总面积4.74%。水域以滩涂和河流水面为主,分布占40.22%和27.11%;其中滩涂主要是滨海滩涂,包括罗源湾、兴化湾、福清湾、湄洲湾以及闽江口、九龙江口、晋江口等都有较大面积分布,是我省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
8
、未利用土地
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951539.37公顷(14273090.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67%。其中,沿海地区未利用土地占全省未利用土地的73.3%,内陆地区占26.7%。未利用土地以荒草地和田坎为主,分别占未利用地的56.7%和28.96%。
本省土地开发整理的类型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三类。其中,土地整理以耕地整理为主,并包括其它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开发以滩涂围垦为主,部分未利用荒草地开发;土地复垦以灾毁地和废弃地复垦为主。根据国土资源部2002年7月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手册》要求,在县级和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汇总统计耕地整理增加耕地系数(α耕地整理)、其他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系数(α其他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系数(α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复垦增加耕地系数(α复垦)、土地开发增加耕地系数(α开发)。潜力级别划分标准见表3。
表3 增加耕地系数各潜力级别划分标准
单位:%
系数
级别
|
α耕地整理
|
α其他农用地整理
|
α农村居民点整理
|
α复垦
|
α开发
|
I
|
≥10
|
≥80
|
≥0.5
|
≥70
|
≥80
|
II
|
7-10
|
70-80
|
0.1-0.5
|
50-70
|
70-80
|
III
|
≤7
|
≤70
|
≤0.1
|
≤50
|
≤70
|
根据全省9个设区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汇总数据显示,全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总潜力为169625.3公顷(2544379.5亩)。其中:
全省待整理耕地片区总面积为692306.3公顷(10384594.5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0.2%;通过整理可新增面积71547.93公顷(1073219亩),全省耕地整理增加耕地系数为10.33%,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42.18%。按区域分布,耕地整理潜力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面积为40779.38公顷,占全省耕地整理可增加耕地总面积的57%;内陆地区30768.55公顷,占全省的43%。按地域分布,我省耕地整理潜力又主要集中在沿海平原和山区盆谷平原地区:沿海平原地区(即“沿海平原土地开发整理区”的28个县份)耕地整理可增加耕地面积为30916.64公顷,占全省耕地整理可增加耕地总面积的43.2%;内陆地区中,山区盆谷平原(即“山区盆谷平原土地整理区”的22个县份)耕地整理可增加耕地面积29984.62公顷,占全省耕地整理可增加耕地总面积的41.9%。具体结果见附表1《福建省耕地整理潜力汇总表》,以及附图《福建省耕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全省待整理农用地片区总面积为41409.43公顷(621141.45亩),通过整理可新增面积33015.18公顷(495227.7亩),全省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系数为79.73%,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19.5%。从结构上看,其他农用地整理以园改耕为主,待整理其他农用地占全省待整理农用地片区总面积的91.7%,已围待垦仅占8.3%;从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新增耕地面积为27692.12公顷,占其他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总面积的83.9%;内陆地区仅占16.1%。具体结果见附表2《福建省农用地整理潜力汇总表》,以及附图《福建省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全省待整理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196127.02公顷(2941905.3亩),通过整理可新增面积3966.13公顷(5948195亩),全省农村居民点增加耕地系数为2.02%,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2.34%。从总的上看,全省待整理农村居民点的面积较小、分布零散。全省73个有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的县(市、区)中,整理可增加耕地200公顷以上的县(市、区)只有8个,分别为:漳浦县(503.1公顷)、德化县(420.7公顷)、福鼎市(277.1公顷)、长汀县(255.4公顷)、尤溪县(249.7公顷)、安溪县(241.7公顷)、南安市(231.8公顷)、邵武市(204.6公顷);而整理可增加耕地在10公顷以下的有28个。具体结果见附表3《福建省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汇总表》,以及附图《福建省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布图》。
全省待复垦土地总面积为7373.59公顷(110603.85亩),通过复垦可新增面积5315.44公顷(79731.6亩),全省土地复垦增加耕地系数为72.09%,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3.13%。具体结果见附表4《福建省土地复垦潜力汇总表》,以及附图《福建省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全省宜农土地后备资源74167.90公顷(1112518.5亩),可开发补充耕地55780.62公顷(836709.3亩),全省土地开发增加耕地系数为75.21%,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32.85%。宜农土地后备资源中,沿海滩涂资源约占75%,因此,滩涂围垦是我省土地开发的重点。具体结果见附表5《福建省土地开发潜力汇总表》,以及附图《福建省土地开发潜力分布图》。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给我省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指标,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新增耕地指标为54000公顷(810000亩),其中: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31826.7公顷(477400亩)、土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2733.3公顷(41000亩)、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19440公顷(291600亩)。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的任务,在与《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规划目标相衔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的耕地占补平衡需要和农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与地方投资能力等因素,确定本次规划的目标为:
1
、规划期内新增农用地65800公顷(987000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为54000公顷(810000亩);
2
、近期(2001-2005年)安排实施的新增耕地面积为30000公顷(450000亩)。
根据以上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较分析。经征求各有关部门、地方和专家的意见,确定本方案为实施方案,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安排实施的项目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土地开发为辅。具体为:
——土地整理新增农用地面积36000公顷(540000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31826.7公顷(477400亩),占规划新增耕地目标的58.9%;
——土地复垦新增农用地面积2800公顷(42000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2733.3公顷(41000亩),占规划新增耕地目标的5.1%;
——土地开发新增农用地面积27000公顷(405000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19440公顷(291600亩),占规划目标的35.1%。
五、重点区域、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调查、分析和评价结果,按照新增耕地潜力较大、分布相对集中、基础条件较好、有利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为合理组织土地开发整理的方向与结构,确定本省的土地整理重点区域为:福建省沿海平原土地开发整理区和福建省山区盆谷平原土地整理区。重点区域范围见表4《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范围》,基本情况见附表8《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一览表》。
表4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范围
区域名称
|
设区市
|
所辖县(市、区)
|
福建省沿海平原土地
开发整理区
|
宁德市
|
福鼎市、福安市、霞浦县、蕉城区
|
福州市
|
罗源县、连江县、闽侯县、琅岐区、长乐市、福清市
|
|
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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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城厢区、荔城区、秀屿区、仙游县
|
|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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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惠安县、洛江区、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
|
|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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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
|
|
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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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龙文区、漳浦县、东山县、云霄县、诏安县
|
|
福建省山区盆谷平原
土地整理区
|
南平市
|
武夷山市、浦城县、建阳市、建瓯市、邵武市、顺昌县
|
三明市
|
泰宁县、将乐县、沙县、永安市、明溪县、宁化县、建宁县、清流县
|
|
漳州市
|
华安县、长泰县、平和县、南靖县
|
|
龙岩市
|
长汀县、武平县、上杭县、新罗区
|
福建省沿海平原土地开发整理区
位于本省东部的丘陵平原和沿海。地势低平、耕地成片,滩涂海域广阔,交通方便,是我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土地面积约占全省的25%,耕地面积约占全省的40%,人口约占全省的50%。涉及宁德市、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和漳州市的28个县(市、区)。区内人均耕地面积少,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大,土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开发整理潜力较大。区域土地开发整理的方向是:
——以耕地整理为重点,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突出内涵挖潜、集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全面提高土地质量;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和宜农土地后备资源。
福建省山区盆谷平原土地整理区
位于本省的西北部。土地面积约占全省的40%,耕地面积约占全省的30%,人口约占全省的30%。涉及内陆地区南平市、三明市和龙岩市的18个县(市、区),以及漳州市的华安县、长泰县、平和县和南靖县。区内耕地的基础设施缺乏,特别是抵御旱灾、涝灾的能力薄弱,中低产田比重大。区域土地开发整理的方向是:
——大力推进农田整理,提高耕地的防护能力,进而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率;
——充分挖掘废弃土地利用潜力,工矿生产建设中塌陷、挖损、压占废弃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得以复垦;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
为实现规划目标,落实重点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任务,形成土地开发整理集聚规模效应,确定以下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1
、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整理工程;
2
、闽江流域土地整理工程;
3
、木兰溪流域土地整理工程;
4
、晋江流域土地整理工程;
5
、九龙江流域土地整理工程;
6
、汀江流域土地整理工程;
7
、沿海滩涂围垦工程。
各重点工程情况详见附表9《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表》。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结果和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安排,确定本省重点项目1226个,总规模面积为286092.2公顷,开发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65442.24公顷,总估算投资额为1153214万元。其中:土地整理项目970个,新增耕地面积35884.41公顷(538266亩);土地复垦项目62个,新增耕地面积2146.4公顷(32196亩);土地开发项目174个,新增耕地面积27049.1公顷(405736.5亩)。这些重点项目可新增耕地面积与规划目标相近,且主要位于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之内,立地条件较好,土地开发整理的潜力较大,示范带动作用较强,预期投资效益较为明显。各重点项目情况详见附表10《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表》。
为确保完成本规划的目标,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下,采取统收统管的办法,个别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地区的补充耕地任务可委托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地区落实完成。从总体上看,全省补充耕地总潜力为169625公顷,比规划目标(54000公顷)多出115625.3公顷(详见附表11),能够实现省域内的补充耕地平衡任务。
1
、重点项目投资估算。重点项目投资估算采用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估算方法。根据福建省沿海和山区地貌类型的不同,选择各类型已完成的项目作为典型项目,将其单位面积投资量作为基数,综合考虑到各重点项目的影响因素,采用系数法进行修正,确定各类型重点项目单位面积标准投资量见表5。
表5 单位面积标准投资量估算表
地貌类型
|
典型项目类型
|
典型项目名称
|
典型项目 单位面积投资量(亩/元)
|
平均调整系数
|
重点项目 单位面积投资量(亩/元)
|
沿海
|
土地开发
|
霞浦县柏洋乡西宅土地开发
|
5517.22
|
1.00
|
5500.00
|
土地复垦
|
晋安区寿山乡土地复垦项目
|
6781.27
|
0.96
|
6500.00
|
|
土地整理
|
仙游县榜头镇耕地整理项目
|
2255.50
|
0.90
|
2000.00
|
|
山区
|
土地开发
|
长汀县南山镇松源岗土地开发项目
|
6684.69
|
0.90
|
6000.00
|
土地复垦
|
建阳市小湖镇马坑村土地复垦项目
|
7007.56
|
0.90
|
6300.00
|
|
土地整理
|
光泽县华侨乡土地整理项目
|
2007.51
|
1.00
|
2000.00
|
根据单位面积标准投资量估算表计算各重点项目投资量见附表10(围垦项目单位面积标准投资量按0.8万元估算)。
2
、重点工程投资估算。根据单位面积标准投资量估算表计算重点工程中各重点工程投资量见附表8。根据本规划目标,到2010年,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补充耕地37511.6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5362公顷,土地开发新增有效耕地面积12149.6公顷(围垦)。经估算重点工程总投资为844112万元。
3
、总投资估算。根据本规划目标,到2010年,全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65442.2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35884.41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146.4公顷;土地开发新增有效耕地面积27049.1公顷。经估算规划的1226个重点项目总投资为1153214万元。
本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5亿元。结合目前筹资环境及福建省情分析,筹资渠道主要有:1、部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年计划投入1亿元;2、省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年计划投入5亿元; 3、省级国土整治资金年计划投入2亿元(非国土资源部门);4、市、县地方配套按20%计算,预计年投入1.5亿元;5、围垦项目社会融资按30%计算,预计年投入1.5亿元;6、企业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预计年投入0.5亿元。以上10年合计可投入115亿元左右,与总投资估算相当。
1
、经济效益评价。
规划项目实施后,
新增耕地面积65442.24公顷,
原来的耕地面积可增产20%,
正常年可增加产值320000万元,则投资利润率为13.4%。(2)国民经济评价。项目总投资1153214万元,工程效益计算期取21年(含建设期1年),经计算经济内部回收率为14.1%,大于12%的社会折现率;投资回收期7.5年。可见,本规划项目的实施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有效益,是可行的。
2
、社会效益评价。
规划项目实施后,将有效地缓解我省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和人地矛盾。年可增加净收入320000万元,
扩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机会,
增加了农民个人
收入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使零星农用土地调整成片,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用地,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和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同时,通过对项目区的交通、水利设施的完善,大大
提高了耕地质量等级,
改善了生态条件,对于提高项目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
具有现实和深远的社会意义。
3
、生态效益评价。
本规划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具体包括:(1)采取以
改善灌排为主
的综合水利措施。(2)
营造
一定规模的防护林带,
调节小气候
。(3)阻止工业、生活用水进入田间。(4)剥离耕作层土壤用于回田。(5)通过
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以上一系列农业措施,可增强抵御台风、洪涝等灾害侵袭的能力,起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的作用,有利于改善项目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有利于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增强农业生产后劲。
总之,规划项目区实施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
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质量等级,进而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福建省人均耕地仅0.6亩,而且中低产田比重大,田面分散零乱,高低不平;田埂纵横交错,占地量大;渠道弯曲无序,灌排不畅;基础设施缺乏,防护能力低等等,严重地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要通过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法规教育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开发整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土地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树立依法、按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
(二)健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各设区市、县(市、区)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指导下,加紧制订法规、规章,使规划切实可行,积极、有序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评审和备案、规划公告、规划审查、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制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为依据。要严格依据规划审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审查农用地转用中的补充耕地方案。新的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是综合性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但要改良土壤、改善灌排、改进交通、改变田块,还要营造防护林、保护老景点、塑造新景观、防止水土流失等。开发整理以后的耕地既能达到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生态保护的目的,又适应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要进行科学设计、精心施工,努力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要以示范项目为导向,以点带面,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上水平、上档次。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高、工程量多、投入大,如果仅仅依靠国家补助,难以完成本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多渠道、宽领域地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投劳,共同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特别是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以产业化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我省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五)
扎实推进土地权属调整,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权属调整是土地整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土地整理工作开展之前,要查清土地的权属、数量、质量、用途、位置、状况,做好现有土地的产权登记工作,对项目区的土地变更登记加以限制,非特殊情况不得进行变更登记。土地整理后,要确保原土地承包人的使用权,以土地整理前土地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土地再分配,保证土地数量不减少,土地质量得到提高。
本规划依照指定程序获得批准后,将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各级国土资源系统实施。通过建立明确的责任目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本规划目标的实现。
福建省于2002年10月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历时13个月完成了本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大致经历了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和总体规划编制三个阶段: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57号)的要求,2002年10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对县、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培训,并根据福建省的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进一步给予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有关技术规范认真开展开展内、外业工作。2003年6月全省73个有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的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部完成,8月全省9个设区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通过省级验收。
在全省各设区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面完成的基础上,规划编制人员到各地、各有关部门收集编制规划所需的各种资料、图件、数据,并认真进行室内外校核、补正,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听取领导、专家、当地各有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在资料分析、整理基础上,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供需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资源利用潜力分析与开发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土地利用分区、社会经济条件。调查测算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制定本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拟订全省土地开发整理的总体安排,进而划定土地开发整理区,确定各区土地开发整理的方向和重点。为本规划编制提供了详实的基础和依据。
在实地调查和专题研究基础上,根据国土国土资源部下达给福建省的土地开发整理任务指标,结合全省土地资源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规划期内全省土地利用目标和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遵循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通过综合平衡协调土地供需之间和产业用地之间的矛盾,制定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拟订重点区域范围、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按照土地主导用途的不同,划分用地区,规定各分区土地利用原则和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措施。规划通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后,形成了《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本规划编制严格采用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省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补充技术规定》的数据、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一致性。各类土地面积采用2000年土地详查变更调查数据,并引用县级和市级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调查成果、土地评价结果,引用各有关部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资料。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以市为单位,并引用经各县(市、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成果进行汇总。
规划目标的确定依据是:1、与《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规划目标衔接;2、综合本省土地开发整理的需求量、供给量、投资能力、地方接受能力等因素;3、国土资源部分解到本省的任务;4、全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潜力。
总体安排主要从实施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着手,根据综合评价结果、难易程度、对当地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并广泛征求专家、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确定。
在规划编制中,考虑到既要落实上级下达的指标,又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根据方案选优的原则,拟订多个供选方案,经过对比分析后,选择一个较优方案。说明如下:
1
、经过多年的摸索与总结,福建省根据省情特点,制定了“积极整理、谨慎开发、注重生态”的土地开发整理方针。本次规划重点向土地整理倾斜,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占规划目标的60%左右,耕地整理区占到全省待整理耕地总面积的46%、全省耕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因此,规划目标既遵循了土地开发整理方针,也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
2
、鉴于宜耕山地资源匮乏、而滩涂资源丰富的特点,必须通过适度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进而缓解人地矛盾和耕地占补平衡矛盾。从已经立项、开工的几个万亩围垦工程(如:霞浦沙头、罗源白水、长乐外文武、福清东壁岛和惠安走马埭等)来看,社会效益显著,对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次规划的重点项目中,围垦项目可新增耕地面积占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总面积75%左右。
重点区域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调查、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所划定的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较大,分布相对集中;而且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基础条件较好,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于统筹安排全省耕地及各类农用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土地开发整理方向和结构,实现土地开发整理长远目标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重点工程的划分主要在所规划的重点区域基础上。各重点工程的土地开发整理规模较大,预期的投资效益较好;对实现规划目标起主要支撑作用;对落实重点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任务,解决重大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流域开发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等所引起的土地利用问题,发挥主导作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期投资测算主要影响因素有项目类型及其面积、单位面积投资量等。投资测算方法步骤:首先分地貌类型和项目类型测算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其次根据项目立地条件修正单位面积投资标准,再根据项目规模计算出项目投资量。最后计算分项目类型的投资量,并加总计算总投资量。从当前的筹资环境看,土地整理工作是国土部门的重点,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多用于重点项目的补助,本规划中的大多数项目都符合重点项目的立项条件,只要妥善安排,通过国家投入,再加上充分利用社会投资资金,项目所需资金是有保障的,筹资渠道是切实可行的。投入产出分析和综合效益评价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进行经济测算。本规划项目的实施将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我们在编制过程中,力求使该规划与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注意做好与村庄和集镇规划、城市规划的衔接。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省、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要求,本次规划考虑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与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预留衔接。由于本省的待开发整理区域较多,为保证本规划的顺利执行,经与有关部门论证、协调,将各类建设用地可能占用的土地剔除在开发整理区以外。
1
、基础数据、资料翔实可靠。规划中使用的土地资源数据使用200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因此准确可靠。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明确、统一。其它资料采用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或各主管部门最新资料,经过核实校对,保证了规划的可信度。
2
、规划目标、方针明确。本规划制定的目标、方针既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总体方针,又符合本省实际,紧紧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进行编制,规划目标注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所制定的目标和方针将促进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3
、基础研究扎实。为了使规划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基本属性等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依据充分,调查研究深入细致,通过走访有关部门、并经实地查看,获取全面详细的第一手材料,为制定规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4
、编制规划的方法科学可行。编制本规划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方法,使用地指标落实到图上,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
、规划符合本省实际。规划一方面突出本省资源自然特点,以耕地整理为主,保证了农业用地,特别是粮食生产用地,另一方面又突出了本省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的特点,规划为本省经济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条件。
为便于管理,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提高国土资源工作合理规划、高效管理、快速反应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与水平,本规划还专门开发了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实现国土资源信息化,是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也是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贯彻实施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国策,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我国正实行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大力提高对国土资源信息的把握程度和快速反应能力,开展以获取数字化信息为目标的各项调查评价工作,建立以信息流为主线的新的管理工作模式,实现信息服务社会化。我们在进行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中根据国土资源信息化要求,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字化信息利用数据库及GIS技术进行保存、管理,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的水平。
1
、为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促进管理思想、方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服务。
2
、为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审查。
系统的构成根据本地的数据规模、功能需求等因地制宜,遵循的原则是:技术上稳定可靠、投资少、见效快、立足现在、顾及发展。
系统包括的软件有操作系统、GIS基础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系统的单机数据库。
系统基于单机环境的操作系统可以为Windows 95/98或Windows NT workstation/2000 professional等,数据库管理软件为Access。
GIS
基础软件的选取要考虑软件的适应性与完备性。对于GIS基础软件而言,包括能进行常用的数据格式转换(如DXF、E00等);能进行不同坐标系统之间的转换;能进行数字化;能进行较高精度的绘图;能进行通用空间分析;能进行图示符号定制;能够适应当前各种主流的计算机类型和外部设备;要具备二次开发的能力;用户界面的友好性;所选软件应为中文版,能够处理汉字;必须是已通过国家科委测评的等等。
本系统选择的基于单机环境的GIS基础软件为中文版mapinfo
1
、软件的基本功能
(1)数据输入:图形、表格数据、文本数据的输入建库与数据更新等;
(2)数据编辑:
(3)数据输出:图表、文档(包括查询结果)的输出,各种流行图形格式(包括矢量和栅格)的输出等;
(4)投影转换:国际通用投影方式之间的转换等;
(5)数据交换:与其他数据库和GIS系统系统的数据交换;
(6)查询分析:地图浏览(放大、缩小、漫游)、量算(面积、长度等)、空间查询(包括属性和图形)、缓冲区分析等;
(7)统计分析:统计专题图等;
2
、项目库的管理
项目库包括项目区1:10000数字化地图,项目区的红线范围。项目区的属性数据项目代码、项目名、所属县区名、项目类型、项目规模、新增耕地潜力、坡度、土地权属状况、水源条件、土壤状况、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抵御灾害能力、所在地积极性等。
(1)项目数据输入:项目图形、表格数据输入建库;
(2)项目数据编辑:
(3)项目数据输出:项目图表(包括查询结果)的输出
(4)项目查询分析:按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项目所属县区,项目规模(面积)进行查询输出
3
、潜力规划图件管理
数字化图件含
耕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布图、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土地开发潜力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其他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功能包括:
(1)潜力规划图件输入:
(2)潜力规划图件编辑:
(3)潜力规划图件输出:
4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文档库
(3)文档的输出。
(五)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参照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中的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试行)、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Land use planning database standard for county(试行)及其他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