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
前言
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福建省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
规划范围为福建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不含金门、马祖等岛屿)。
具体内容请下载全文(PDF):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