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十二五”地质工作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福建省“十二五”地质工作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五月
前 言
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地质工作的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地质勘查规划》(2008~2015)和《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92号)的要求,组织编制《福建省“十二五”地质工作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立足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面向资源与环境对地质工作的需求,着眼于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出“十二五”期间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明确地质工作的重点任务,是政府引导和推进地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2011~2015年为规划期,适用于福建省所辖行政区域。
第一章 地质工作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地质工作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为缓解资源约束、防治地质灾害、改善人居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基础地质调查取得新进展。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35000平方千米、1∶5万区域地质调查4700平方千米、1∶5万矿产远景调查9890平方千米。截至2010年,1∶2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全省陆域,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全省陆域的57.2%,1∶5万矿产远景调查覆盖全省陆域的8.1%。
——矿产资源勘查实现新突破。新发现矿产地98处,其中大型5处、中型34处。主要矿种新增一批资源储量:煤3.35亿吨、铜71.3万吨、铅锌79.2万吨、钼27.7万吨、金96.5吨、银15.3万吨、水泥灰岩8.34亿吨;厦门、福州等地新发现一批温度高、水量大的优质地热田。
——广义地质工作迈出新步伐。启动了厦门城市地质调查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完成龙岩市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龙海市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开展核电站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选址的地质调查评价;成功申报了泰宁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宁德世界地质公园以及8个国家地质(矿山)公园、3个中国温泉之都(乡)。
专栏一 广义地质 广义地质工作是传统矿产地质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是应用地质科学理论及技术方法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涵盖了灾害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等方面,其主要任务是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及承载能力,是重大工程、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支撑,是促进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先行性作用。 |
——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新成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建成全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与预警预报系统,治理2000多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基本实现万个村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初步建成。
——地质科学技术提升新水平。应用推覆构造理论指导隐伏煤、铁、多金属矿找矿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应用新的地质成矿理论和综合信息预测方法,完成全省煤、铁、铜等10个矿种资源潜力定量预测;编制更新了福建省区域地质志和系列地质图。实施了钻探技术应用与科研示范基地建设等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深部钻探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地勘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全省地质勘查单位在职技术人员3808人,高中级技术人员占总数的65%,比“十五”末提升了8%;共有各类各级地质勘查资质154个,其中,甲级45个、乙级47个、丙级62个,地质、矿产、水工环、物化探、遥感、测绘、钻探、分析测试等专业齐全;共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109个,其中,甲级40个、乙级32个、丙级37个。
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地质工作的重要机遇期。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对能源和资源的需求快速增长,煤、铁、铜、水泥灰岩等矿产品需求缺口不断加大,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迫切需要加强地质矿产勘查,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后备基地,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十大新增长区域,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塑造“海峡旅游”品牌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迫切需要增强广义地质工作的支撑能力和服务功能。坚持民生优先做好防灾减灾,亟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科学决策和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对地质信息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提高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水平,制作公共地质信息产品。
同时,地质工作也面临着挑战。一是地质工作总体状况滞后于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形势;二是攻深找盲成为地质找矿的主要方向,找矿难度逐步加大;三是全社会对地质工作的认知程度有待提高,地质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鼓励创新的地质人才开发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待健全,专业队伍人员结构尚不合理,地质工作的总体装备还较落后,地质科技创新水平有待提高,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增强地质工作服务功能为立足点,坚持广义地质工作与矿产资源勘查并重,从以提供矿产资源保障为主,向支持解决资源、环境、生态等重大问题和拓展多目标的社会服务功能并重转变,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先行性、基础性作用,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和有效的地质服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按照全国地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优化地质工作空间布局,统筹开展矿产资源勘查与广义地质工作,统筹部署陆海地质工作,推进海洋地质调查。面向需求提前5到10年部署实施地质工作。
——突出重点,拓宽领域。加强武夷成矿带铁、煤、铜、金、银、钼、钨、稀土等重要矿产勘查,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后备基地。围绕重点发展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部署广义地质工作,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
专栏二 武夷成矿带 武夷成矿带位于中国东南沿海闽浙赣粤四省交界的地带,是全国19个重点成矿带之一,总体范围包括福建中西部、浙江西南部、江西东部、广东东北部。我省福安—闽清—永春—南靖一线以西的中西部地区约8万平方千米是该成矿带的主体,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三分之二。 |
——科技引领,提升能力。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地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大对重大地质问题的科技攻关,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注重创新基地建设。
——有序勘查,有效保护。根据我省地质条件和资源分布特点,结合产业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优化矿产勘查开发结构和布局,有序推进矿产勘查,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研究程度,实现新的找矿重大突破,拓展广义地质服务领域,增强防灾减灾和地质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地质工作新机制,依靠科技创新,提升服务与支撑水平,推进“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重塑地质勘查开发格局),全面实现部省合作方案确定的“218”工程目标。
专栏三 “218”工程目标 2008年6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开展福建省公益性地质调查及战略性矿产勘查合作协议》。为落实协议精神,双方共同编写《福建省公益性地质调查及战略性矿产勘查实施方案》提出“218”工程目标,即:到2015年,我省地质工作实现2个覆盖(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工作覆盖全省,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和海西经济区核心区域的环境地质工作全覆盖),建设1个平台(推进台湾海峡油气资源勘查,加强海峡两岸学术交流,将我省建设成为海峡两岸地学合作与交流的平台),提交8处大型矿产地(以煤、铁、铜等紧缺矿种为目标,在武夷成矿带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提交8处大型矿产地)。 |
——基础地质调查程度进一步提高。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3367平方千米、1∶5万矿产远景调查18850平方千米,提交可供预查的矿产地28处、找矿靶区45个;完成涉及福建海域的1∶100万海洋地质调查和重点区域1∶25万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完成台湾省地质系列图件编制与海峡两岸地质对比等重大地质科学研究5项,构建海峡两岸地学交流与合作平台。
——矿产资源勘查实现重大突破。重要矿种的资源储量大幅增加,新增8处大型矿产地;台湾海峡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取得实质性进展;水泥灰岩、石英砂等重要非金属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力争取得2个以上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突破,延长骨干矿山服务年限。
——广义地质服务领域全面拓展。建成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完成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成新增长区域、中心城市、主要流域1∶5万地质环境调查和全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实现我省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全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环境地质工作全覆盖。
——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
——地质资料保护与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地质资料馆藏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实物地质资料库和地质博物馆建设,地质资料数字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构建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的框架体系和服务平台,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专栏四 “十二五”地质工作主要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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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2015年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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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地质 调查 |
区域地质调查 |
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13367平方千米 |
29个图幅 |
矿产远景调查 |
1:5万区矿产远景调查面积18850平方千米,提交矿产地28处、找矿靶区45个 |
42个图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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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地质调查 |
完成全省海域1:100万海洋地质调查和莆田幅、泉州幅1:25万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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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科学研究 |
完成5项重大专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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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 资源 勘查 |
煤 |
3亿吨 |
矿石量 |
铁 |
5亿吨 |
矿石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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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
50万吨 |
金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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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
20吨 |
金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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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
1000吨 |
金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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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 |
5万吨 |
WO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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钼 |
20万吨 |
金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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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 |
3万吨 |
TR2O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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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 地质 工作 |
灾害地质 |
完成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1:5万详细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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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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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 |
完成福州、厦门等中心城市1:5万地质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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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 |
完成7个主要岛屿战略性水资源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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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福州市、泉州市应急水源地调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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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地质 |
1:25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面积52540平方千米 |
6个图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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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万多目标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面积62000平方千米 |
闽西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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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 |
重点区域1:5万工程地质调查8750平方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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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地质 |
重点农业生产区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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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质 |
完成重点地区1:5万地质遗迹资源调查10000平方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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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开发利用 |
建成实物地质资料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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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地质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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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础地质调查
面向资源与环境对地质工作的需求,系统部署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矿产资源远景、海洋地质调查等工作,深入研究重大基础地质问题,进一步提高基础地质研究程度,更新基础地质资料。
第一节 区域地质调查
在武夷成矿带重要成矿远景区开展故县街-晒口、吉阳-大历口、建瓯市-玉山、镇前-东游、夏阳-胡坊、嵩口-埔埕、新泉-梅村、永福-利水等8个测区共29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图1),面积13367平方千米。到2015年,全省陆域1∶5万区域地质调查累计完成65%以上。加强针对性的综合调查,更新基础地质数据库,查明重要成矿远景区带地质背景与成矿地质条件;通过地质填图和专题研究,着力解决重大基础地质问题,提升基础地质理论研究水平,为矿产勘查和工程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第二节 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
开展已有1∶20万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数据更新;开展1∶25万区域重力调查、航空物探测量、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调查系列图件编制和综合研究,实现符合现代精度要求的我国陆域中比例尺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全覆盖。
第三节 矿产资源远景调查
开展武夷成矿带渔梁-永兴、官路-浦城、松溪-后山、付坊-里心、建宁-水南、熙岭-廷坪、九都-洋中、坂面-中仙、上杭荣石、双洋-溪南、潘田-洛阳、平和大小矾山等12个地区共42幅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图2),面积约18850平方千米,提交可供预查的矿产地28处、找矿靶区45个。全省陆域1∶5万矿产远景调查累计完成20%以上。
第四节 海洋地质调查
按照国土资源部《海洋地质保障工程》总体实施方案,推进海洋地质调查,为海域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海洋国土规划、海洋环境保护、海上工程建设和海上航运等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开展1∶100万海洋地质调查。基本查明重大工程建设区海底地形、地貌、底质、地层、构造、岩浆岩、活动断层、地球物理场等特征,编制系列基础图件。
开展1∶25万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调查海岸带岸线变迁、海水入侵、冲淤变化规律、地质灾害、工程地质等基础地质环境条件,评价海岸带大型建设项目地面地下立体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研究海岸带区域地质环境演化及系统协调性。
其它海洋地质工作。开展无居民海岛地质地貌与地球化学调查。根据全国近海砂矿资源潜力调查总体规划,开展海砂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第五节 地质科学研究
着重从制约找矿突破的关键基础地质问题、深部勘查技术方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地质灾害防治、海峡两岸地质对比等方面开展地质科学研究。
闽西南坳陷区铁多金属矿成矿规律研究。通过对闽西南坳陷区岩相古地理、岩浆活动、推(滑)覆构造的系统研究,重点查明含矿建造的空间分布规律,开展低缓磁异常解译,总结成矿规律和找矿标志,建立综合找矿模型,为寻找“马坑式”铁矿提供科学指导。
福建省深部找矿技术方法集成研究。以深部钻探和地球物理探测技术为重点,开展深部探测技术攻关。建设龙岩马坑铁矿等典型矿床勘查技术试验与示范基地,创新和优化一套适合我省深部找矿的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寻找深部隐伏矿床的勘查能力和水平。
福建省重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在完成煤、铁、铜等10个矿种资源潜力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应用新的矿产资源预测评价理论方法和GIS评价技术,继续开展银等8个矿种的预测研究,为矿产资源勘查部署提供依据。
福建省地质灾害成灾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总结全省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规律,研究各类地质灾害的成灾机理,建立台风暴雨型山地丘陵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模型。研究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完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与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地质灾害前期识别标志和成灾模式,健全风险评估方法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台湾省地质系列图件编制与海峡两岸地质对比研究。系统搜集台湾省及台湾海峡周边地区地质、矿产、地球物理、地震、遥感及矿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编制综合图件和专题报告,编制 1∶50万台湾省系列地质图和台湾省区域地质志。重点从地质构造演化等方面加强海峡两岸区域地质对比研究,构建海峡两岸地学交流与合作平台,深化两岸地学界交流合作。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
综合运用新的地学理论,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方法,突出铁、煤、铜、金、银、钼、钨、稀土等重要矿种,部署开展武夷成矿带能源矿产勘查、重要金属矿产勘查、优势非金属矿产勘查和矿山地质勘查等工作,加快实施闽西南地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增加矿产资源储量,建立重要矿产后备基地。积极推进台湾海峡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和国外矿产资源勘查。
第一节 能源矿产勘查
煤炭勘查。开展永春县下洋-安溪县感德、大田县武陵-漳平市吾祠、新罗区苏邦、新罗区铁山-漳平市永福等4个省级规划区及其它重要远景区的调查评价。适度超前部署预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工作,加大对隐伏煤矿勘查的投入;预计新增煤炭资源量3亿吨,提供一批可供开发的矿产地。
油气勘查。充分发挥与国土资源部建立的部省合作平台和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进台湾海峡油气地质调查评价与勘探开发,加大两岸交流与合作力度,促进两岸企业间的合作与发展。查明台湾海峡西部油气资源分布,确定钻探验证区域、选准钻井井位,进行油气钻探,力争油气勘探实现突破。继续开展福建省中生代盆地油气资源潜力分析、福建省隐伏区晚古生代地层含油性研究、东海陆架盆地南部邻近陆域中生代盆地演化研究和福建陆域页岩气调查。
其他能源矿产勘查。积极寻找新的地热、地温资源点,查明空间分布特征,评价其资源量和可开采量。重点开展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典型地热田调查研究,研究地热资源的空间分布及埋藏规律,评价其资源量、可开采量和开采潜力,为地热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第二节 重要金属矿产勘查
根据《福建省公益性地质调查及战略性矿产勘查实施方案(2008~2015年)》,在已设置的铁、铜、铅、锌、钼、金、银、钨、锡等9个矿种共97个勘查预留区,以及省级稀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区,按照“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加大勘查投入,新增一批重要矿种资源量(其中,铁5亿吨、铜50万吨、金20吨、银1000吨、钨5万吨、钼20万吨、稀土3万吨),切实增强国有资本对重要矿产资源的控制力。
铁矿勘查。龙岩马坑-大田汤泉铁矿整装勘查区已列为全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中的47个整装勘查区之一,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勘查”的总体思路,推进整装勘查区矿业权整合,积极争取多渠道资金投入,以“马坑式”铁矿为主攻类型,重点在龙岩马坑、漳平洛阳、安溪潘田、德化阳山、大田汤泉等铁矿外围开展勘查工作(图3),力争铁矿勘查取得重大突破。
铜矿勘查。以火山-斑岩型铜多金属矿为主攻类型,以上杭紫金山外围、连城桃坪山、平和大小矾山、浦城管查等找矿远景区为重点,加大勘查投入,力争实现铜矿勘查新突破。开展东部火山岩区铜多金属矿勘查选区研究,优选找矿靶区开展深部验证。
稀土矿勘查。以我省优势的花岗岩离子吸附型稀土为主攻类型,重点在龙岩、三明地区划定的宁化营上、张家塘、明溪夏阳、清流长校、长汀河田、连城朋口、上杭湖洋等15个省级规划区内开展勘查工作,提高稀土矿产勘查程度,增加资源储量。
第三节 优势非金属矿产勘查
重点部署水泥灰岩、石英砂、高岭土等优势非金属矿产勘查,增加后备资源储量,支持我省水泥、玻璃等建材产业发展。
水泥灰岩勘查。以水泥灰岩较集中分布的龙岩市新罗区、永定、上杭、漳平、永安、顺昌、三明、将乐、南平市延平区等9个县(市、区)为重点,以晚古生代灰岩为主攻类型,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水泥灰岩的勘查程度,增加可采资源储量,为我省水泥工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石英砂矿勘查。以第四系滨海沉积型良好的型砂、水泥标准砂和玻璃用砂为重点,部署长乐、漳浦、东山、诏安等沿海地区石英砂矿资源调查评价,优选勘查靶区,增加可采资源储量,为我省玻璃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高岭土矿勘查。以花岗岩、火山岩等风化残余型高岭土矿为主攻类型,以东部火山岩分布区及龙岩地区为重点,加强德化、闽清等陶瓷工业区周边及龙岩东宫下等大型矿区外围勘查工作,增加可采资源储量,为我省建筑陶瓷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第四节 矿山地质勘查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计划纲要》,开展国有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重点部署永安加福煤矿等国有煤炭危机矿山和德化阳山铁矿等国有金属危机矿山的接替资源潜力调查,开展矿区深部及外围地质找矿工作,提交新增资源储量,延长危机矿山服务年限,保障矿业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鼓励矿山企业与地勘单位合作开展矿区深部及外围勘查,加强生产勘探工作,提高矿产储量级别,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损失、贫化以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调查评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共生、伴生矿产及尾矿、废石的综合评价和利用,优先安排煤、金、铁、铅锌、钨、钼、铌钽等矿山的尾矿调查评价,推进尾矿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效益。
第五节 国外矿产勘查
按照“走出去”战略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地勘单位到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勘查开发我省紧缺的煤、铁、铜、金、银、镍等重要矿产资源,提交可供开发的矿产地,逐步建立稳定的国外矿产资源供应体系和后备基地,实现我省矿产资源供应渠道多样化。
第五章 广义地质工作
紧紧围绕我省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防灾减灾、国土整治、生态省建设、城乡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农业结构调整、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建设等需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和“加强基础、拓展服务,以面为主、点面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广义地质工作,提升地质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体系。
第一节 灾害地质
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在全省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以人口密集的集镇、村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为重点,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详调,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评价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主要岩溶地区塌陷调查。调查研究龙岩等主要岩溶发育区溶洞分布现状、危险程度、成生机理与演化趋势,编制岩溶塌陷防治专项规划。
组建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建成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高级人才培养基地、科研创新基地、关键技术试验基地和高水平学术交流中心为一体的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
第二节 城市地质
中心城市地质调查。完成福州、厦门等中心城市地质调查,争取开展泉州、漳州、莆田等中心城市地质调查,查明城市区域岩土体、地质构造、地下水的三维空间分布,以及不同类型地质体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资源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建立城市地质信息数据库与三维可视化数据管理服务系统,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筑适宜性评价、建设规划、地质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提供地质服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地质调查。对影响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和发展的断裂构造、砂土液化、软土震陷、地下咸淡水界线等重大地质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与评价。
第三节 水文地质
海岛战略性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完成平潭、东山等主要岛屿战略性水资源调查评价,查明区域地质条件、地下水的埋藏特征和分布规律,对地下水的水质和水量、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条件等进行评价。
应急水源地调查与评价。完成泉州市、福州市、厦门市等沿海城市应急水源地选区及调查,查明应急水源地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应急水源地布局、保护与开发利用方案。
岛屿、半岛地区地下水库建设。开展缺水岛屿、半岛地区人工地下水库建库条件调查,研究蓄水构造,确定库址,拦蓄入海淡水资源,建设地下水库,为岛屿、半岛的开发提供地下水资源。
第四节 环境地质
1∶25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基本查明区域地质构造特征和土壤环境、水环境、工程建设环境状况,以及主要环境地质问题的发育现状、危害程度、成生机理与演化态势,进行地质环境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开展主体功能区划研究,综合评价地质环境保障能力,为城乡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决策依据。完成福州市-三沙镇、莆田市-泉州市、周宁县-瑞安市等3个地区共6个图幅1∶25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面积52540平方千米。
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在完成沿海地区和龙岩地区调查基础上,继续开展三明、南平等地区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62000平方千米和环境质量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图4);基本查明区域土壤化学元素含量现状和分布特征,开展污染严重区的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区域生态地质条件。
主要流域1∶5万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完成闽江、龙九江、晋江等主要流域1∶5万环境地质调查,查明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包括水土污染、水土流失、地下水、地表水水质和地下水资源情况,沿海各大港湾及河口侵蚀淤积状况、沿江地质灾害、江岸稳定性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形成的地质背景,对存在问题提出对应的防治对策。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开展我省重点成矿区带、矿业开发集中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多目标遥感调查与监测、矿山重金属污染评价与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评价系统,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基础资料。完成矿业开发集中区且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较严重的大田、尤溪等县(市、区)1∶5万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开展重点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第五节 工程地质
重点区域1∶5万工程地质调查评价。临港工业基地、武夷新区等重点开发区、新经济增长区、城镇规划区等重点区域开展1∶5万工程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区工程地质条件,建立工程地质数据库,为区域经济发展布局、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提供地质基础依据。调查面积8750平方千米。
重点建设项目1∶1万综合地质评价。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资源环境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开展综合地质评价,全面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和场址的适宜性,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地质环境现状及容量、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域稳定性、地面稳定性及基础稳定性,不良工程地质体的危害性和地质灾害现状、演变趋势等,提出工程施工和运营后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问题及其防治措施。
第六节 农业地质
实现1:25万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全省覆盖,选择重点农业生产区开展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研究我省“名、特、优”农产品不同地质背景与地球化学元素的关系及其最佳生态地质环境,为发展特色农业、精细农业服务。开展农业污染严重区的农业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农业生产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土壤中的有害元素对农产品的影响,提出防治对策。探索研究地球表生带最佳农业利用、改造方法,评价重点农业生产区生态地质条件。
第七节 旅游地质
开展地质遗迹、地质景观调查,完成重点地区1∶5万调查,面积10000平方千米。查明丹霞地貌、岩溶地貌、花岗岩地貌、火山岩地貌、变质岩地貌、构造地貌、水体景观的类型、成因及其特征,以及典型地层剖面、典型化石产地、典型矿产地、古火山构造、特殊地质构造现象、地质灾害遗迹的分布特征,深入研究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岩石、矿物和具有特殊的医疗、科普价值的地质现象。运用地质理论分析解释地质遗迹、地质景观的成因、演变及发展,编制地学导游词,丰富旅游景区的地质科普内涵,提升旅游景点的科学品位;建立地质遗迹、地质景观资源数据库,编制旅游地质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地质公园建设,为整合、保护、开发优势旅游资源,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提供地学依据。
第八节 专项调查
区域地壳稳定性调查评价。采用遥感、地面调查、综合物探、工程地质钻探与采样测试、第四纪地质与地震地质条件综合研究、地应力场测量等综合调查手段方法,进行区内新构造活动性探测。以活动断裂为主要调查研究对象,以构造稳定性评价为重点,结合地面稳定性和介质(岩土体)稳定性评价,对区域地壳稳定性进行评价分区,为我省国土主体功能区划、城市发展、重大工程规划(建设)布局、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数据。
第四纪地质地貌调查。开展全省第四纪地质、地貌调查,研究第四纪地层时代、沉积物类型与成因、地貌成因形态组合和新构造活动特征;以新构造运动和全球变化为主线,总结地壳表层系统在内、外力作用下第四纪沉积物时空分布、发展特点及规律,研究地貌形态组合类型与新构造运动的内在联系,为有关部门提供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及国土整治等背景资料和信息。
全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系列基础图件编制。在1∶25万综合地质调查和收集研究已有成果资料基础上,编制全省1∶25万分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系列基础图件,研究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类型及富水性、地下水水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问题、环境地质问题及其规律,为我省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管理、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规划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第六章 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加强调控,优化布局,夯实基础,强化管理,规范矿产勘查开发活动,加大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力度,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实现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
第一节 矿产资源保护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和开发利用条件,调控和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方向、时序和重点,科学设立煤、铁、铜、金、钨、钼、稀土等重点矿种整装勘查区和重点勘查区,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勘查开发合理布局。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力度。严格准入条件,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和资源保护力度,控制开采总量和矿山数量,对钨、稀土和煤、铁、铅、锌、钼、饰面石材、水泥用灰岩、萤石实行保护控制性开采。推进资源开发规模化和集约高效利用,不断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与水平。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推进难选冶、共伴生有色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多金属尾矿资源等综合开发利用。全省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有显著提高,重点推进上杭紫金山铜金矿及外围有色金属矿、龙岩马坑铁矿、尤溪梅仙铅锌矿、南平西坑铌钽矿和清流、宁化钨矿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加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根据《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铁路、公路、水库、路径(输油、输气管道、输(变)电线路、大型输水渠道)、大型建筑物(群),以及编制城镇发展规划,均应进行建设项目或规划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和勘查开发利用的调查工作;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要编制评估报告,按规定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对已设置矿业权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节 地质环境保护
加强地质勘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资质和勘查工作方案,开展地质勘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地质勘查项目全程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制度,凡划为禁止勘查的区域,除公益性地质调查外,不允许设置新的探矿权(地热、矿泉水除外),已设置的探矿权(地热、矿泉水除外)依法有序逐步退出;严格控制限制勘查区探矿权数量,现有探矿权对周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的要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依法退出。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加强对新建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新建矿山应避开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地质环境极端脆弱地区以及生态公益林区,新建露天开采的矿山同时应避开“六江两溪”、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以及城市周围一重山。健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排放监测体系,运用网络、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做好试点示范,统筹规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实行“边开采,边恢复”,建设绿色矿山。规划期内,新(扩)建、在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闭坑、无主矿山)开采破坏土地的复垦率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有显著提升。
加强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在完成全省地质遗迹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和实施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采取划定保护范围、限定活动区域、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加大地质遗迹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地质遗迹保护的法律体系,实现地质遗迹管理有法可依和依法行政。
第七章 地质资料保护与开发利用
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改善地质资料馆藏条件,加快地质资料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建立标准统一的全省共享服务平台和互联互通的网络服务体系,加快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进程,推进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
第一节 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健全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规范汇交程序标准,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成果地质资料管理制度。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从事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广义地质工作,以及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各类地质工作和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必须按照规定汇交地质资料。
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的监督管理。落实地质资料汇交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不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的行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要依法做好地质资料接收和保管工作,强化对重要实物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工程勘察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与服务职责,有效提高地质资料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地质资料清欠和补交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为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节 加快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
加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实物地质资料库和后备库房建设;建设地质博物馆,集中陈列存放分散在各地勘单位的典型岩矿石标本,发挥实物地质资料在科普、培训教育、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地质工作的认知水平。
加强地质资料的保管备份。开展实物资料专项清理,收集、整理、存贮一批重要的实物地质资料;对馆藏地质资料进行专项清理和重要原始地质资料的抢救性开发,确保地质资料安全;加快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异地存储备份;建立实用、高效的地质资料采集、加工、处理、存储机制,搭建现代化的更新、维护和管理的软、硬件支撑环境。
第三节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提高地质资料数字化水平。继续开展省级馆藏中心地质资料的数据库建设,加快地质资料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和社会化服务进程,提高主要成果资料、重要实物资料、重要原始资料的数字化水平,建立完善中比例尺和小比例尺的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遥感、重砂数据库,以及重要钻孔、重要矿区地质资料数据库等。
开发地质资料公众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地质资料电子阅览室,动态更新地质资料信息系统,满足公众便捷查询各类地学信息的需求。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建立全省统一的共享服务平台和互联互通的网络服务体系,实现地质资料数据资源统一描述、集成、共享与服务,提高地质技术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
第四节 提高地质资料深度开发利用水平
运用现代地学理论和方法技术,加强地质资料二次开发,开展主要成矿区带和中心城市群、重点发展区域地质资料信息的深度加工与整合,提高地质资料信息的集中度和关联度,形成分布式、多层次、能满足不同需求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体系;构建以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地质调查机构为主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体系;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和培训,建设一支适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技术队伍。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把做好地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制定有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地质工作。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抓紧推进各项任务的分解实施,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工作运行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履行地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矿业权人、勘查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地质项目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省属国有地勘单位在地质项目的实施中应充分发挥队伍优势、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及时提供人才、技术、装备、资料等支撑服务。
第二节 拓宽投资渠道
积极用好国家支持海西建设的政策,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地质工作的投入。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和拉动作用,构建“省级财政启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政匹配、项目业主跟进”的多元投入机制。矿产资源勘查方面,要加大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投入,与中央地勘基金、全国矿产资源保障工程、海洋地质保障工程、油气资源战略选区等专项资金和各级地方财政、社会资金联动,引导多种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广义地质工作方面,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安排资金重点用于全省性、基础性、公益性广义地质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对公益性广义地质工作经费给予保障,企业、项目业主在开展工程建设时,需开展综合地质调查评价等广义地质工作的,应当将相关经费列入项目概算。
第三节 推进地勘队伍人才建设
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符合地质事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激励和管理机制。依托国内、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联合办学、委培等方式,培养不同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在招聘、录用、引进时给予政策倾斜。以重大地质调查和科技攻关项目为依托,鼓励产学研相结合,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大地质领域创新型、复合型、科技领军型人才和野外一线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健全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制度,从多方面、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人才。统筹推进国有地勘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对有突出贡献和野外一线人员的待遇。
第四节 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
积极开展部省合作,建立共同推动地质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加强重大地质问题的科技攻关,加强地质找矿理论研究、勘查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鼓励自主创新,着力发展地学理论和勘查技术。建立多渠道的地质科技投入体系,鼓励企业、科研院校与财政资金合作开展矿产勘查方法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以地质勘查单位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地质勘查科技体制,建立健全地质科技创新体系,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第五节 完善运行机制
贯彻落实“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坚持中央、地方政府及企业相互联动,公益性地质工作、地质勘查基金与商业性勘查有机衔接,妥善处理政府调控与市场竞争的关系。健全完善“以部省合作为平台,统一部署、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公益性地质调查,引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按照全面部署、合理分工、有机衔接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重点成矿区带矿产资源整装勘查。搭建中央和地方财政与社会资金多元投资合作、勘查单位人才与技术和矿业企业资金与管理优势互补的地质找矿大平台。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收益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地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