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菖坑矿区北矿段铁矿详查等12个过期勘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0号)第十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等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过期勘查许可证公告注销清单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10日
省政府部门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其他
省政府部门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其他
主办: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承办:福建省自然资源地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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